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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古香] 【欢喜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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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写的还不错!可是剧情不是很好啊!再接再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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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楼 的帖子

古典的,有韵味,性爱的场景描写得淋漓尽致,我为之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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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的很不错,问一下,这是古典小说还是带古风的现代作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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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喜缘】版本及评述

欢 喜 缘 12 回
(□ ) 不 题 撰 人台 北: 台 湾 大 英 百 科 股 份 有 限 公 司,1995

(《 思 无 邪 汇 宝》: 23)
12 X 27; 96 页




据 此 书《 欢 喜 缘》的〈出 版 说 明〉, 此 书 全 称 为 《 第 一 奇 书 欢 喜 缘》, 此 本 原 为 吴 晓 铃 所 有, 无 刊 本 行 世, 为 手 钞 孤 本, 且 可 能 为 原 稿 本。 此 书 疑 为 清 末 民 初 之 作。 全 书 没 有 什 么 道 德 教 训 之 字 眼, 没 有 因 果 报 应 的 结 局, 只 有 赤 裸 裸 地 纵 欲 情 节。此 书 叙 述 可 儿 父 母 双 亡, 遭 人 拐 至 妓 院, 后 遂 逐 渐 适 应 烟 花 巷 的 生 活。 一 日, 可 儿 与 娘 姨 走 入 灵 岩 山 古 寺 拈 香, 方 丈 诱 可 儿 至 秘 室 交 欢, 并 留 住 寺 中。 李 纪 泽 闻 知, 将 可 儿 携 带 回 府, 并 纳 为 妾。 可 儿 后 又 成 崔 公 子 之 妾。 崔 妹 之 表 兄 小 吴 欲 染 指 可 儿, 设 计 让 崔 家 兄 妹 乱 伦。一 日, 美 女 依 依 与 可 儿 被 二 贼 掳 至 山 寨, 二 贼 率 众 劫 掠 崔 家, 掳 走 崔 妹 等 4 女。 崔 妹 遂 遁 迹 空 门。 陈 ? 将 军 拯 救 了 6 女, 并 且 称 帝,可 儿 及 依 依 被 册 封 为 贵 妃。此 书 尚 未 编 号。 藏 中 央 图 书 馆 内 特 藏 处借 阅 受 限 制






《欢喜缘》
 
  《欢喜缘》,有十二回。存世有抄本,当为清时人所为,吴晓铃藏。是书没有题撰写人,据目录后跋,知作者可能就是寄侬,但真实姓名已不可考。没有序。目录页题为《第一奇书欢喜缘》,正文多处改涂,也许本抄本为作者改定稿。虽是书年代已难以具体确定,但书中记时多有“钟头”、“钟”(如第七回“有两个钟头”),显为晚清人所著。书中《题记》云:“寄侬读书之暇,好为无稽之谈,而花月因缘,风流韵事,尤多嘱意。无如有情者难成眷属,佳丽者难聚一堂,奇想所幻,遂成是篇。纵笔直书,只图酣畅,间涉淫亵,所不计焉。世之旷达君子自能谅之,冬烧腐败唾弃乎哉?”
  小说托言齐梁时姑苏渔户张通,住在枫桥附近,妻子赵氏,膝下只有一女,名唤可儿。张通早亡,赵氏又得病,家中贫困难济。妓院鸨母贾氏见可儿生得秀美,就假意周济她们,可儿十三岁时,赵氏病亡,贾氏又出钱为之下葬并收留可儿。贾氏是时虽有意将可儿以为妓,但也难以下手,有马泊六者,诱骗可儿,将之诓入勾栏。富户公子何钟秀爱可儿姿色,与老虔婆合计,与之许多银两,于是贾氏以春药迷失可儿性子,可儿服药后,淫性发作,与何钟秀作爱床上,淫声亵语,且欲望极炽。复性后,虽痛苦之至,奈何木已成舟,况此中复有可采之处,也就顺从贾氏所劝而从此接客。因其不仅貌美,且善于床上功夫又多天性之媚骨,故不久就因淫而成名。
  一日,可儿去灵岩寺烧香。寺中方丈爱云本素好女色,禅房中多密室,收留了许多美貌女子,时常借故扣留来寺中烧香还愿或游玩的大家闺秀,然后以各种方法破其贞洁,供他玩乐,而这些女子被遭蹋多不敢言。今爱云见可儿貌美且风骚,而可儿见爱云也喜,于是留在寺中,两人尽日淫乱,贾氏虽于官府上告,但无奈爱云本为首辅之子,就是要借寺来寻女色,从而披发为僧,官府岂敢动他。可儿不仅与爱云淫乐,而且与寺中六小和尚通奸,时或共枕大被,极尽欢淫。时有按察使李纪泽经过此地,也至灵岩寺烧香,撞见可儿,心中惊羡,将她带回公馆,是夜极尽淫欢,并纳之为妾。然可儿生来淫乱,一日无牝牡之交都不可,而李纪泽却时常不在,她奈不得寂寞,就引诱马童。那马童先是惧主,后禁不住肉体之欲,与之苟合,但不久事发,可儿被李纪泽剥光衣服赶出家门,无奈之下躲入庙中。庙中有一乞丐,见到嘴的天鹅,就奸污了她。恰好杭州豪华公子崔隆来苏州选买少女,乞儿将她出示给崔隆,被看中,带回崔府。
  以上仅为全书的引子,第三回以后方开始描写书中主要事件——崔隆一家的生活。
  崔隆有妹粉英,姿容美貌,与表兄吴蕊相通。而崔隆又以吴蕊为龙阳,且奸亲妹,买回可儿后,先为崔隆后又有吴蕊与之交,四人共同淫乐。崔隆又先后买了三个丫环月宾、亭亭、黛痕,都生得绝色可人,又先骗奸,然后再婚娶隔壁柳员外之女依依,买娈童玉奴,崔府中人自为奸,交相淫乱。娇妻、美妾、娈童、龙阳,均供崔隆轮流取乐,昼夜不分,竟至长枕大被,诸人共席,下流之极。然所谓乐景不长,栖霞山强盗刘钊、苏斌,到处采花,因见可儿、依依之美,暗羡之,跟随其后,并于夜中劫得,带回山寨,留下取乐。玉奴出门游玩,被将军陈■所见,强收为龙阳。后刘钊等起兵攻破苏州,将粉英、亭亭四女掳走,吴蕊被贼兵戏弄死于牡驴之龙阳。后陈将军剿平盗贼,得依依、可儿、众女都归陈■。不久陈■之父做了皇帝,但阳寿太浅,不到一年就撒手归西,陈■继位为皇帝,竟册封粉英为正宫,依依、可儿分别为东、西两宫之皇妃,亭亭、玉奴等也“仰承甘露,得沐天恩”。
  崔隆被贼兵洗劫一空,家破人亡,众美流丧,心灰意冷,遂将残家败垣变卖,寻了个相识的庙宇,做了个道士。
  小说最后有“书说至此,便算告一结束。可见功名富贵于床第求之,正自易易也。”沾沾于淫秽于书前题记所云“间涉淫亵,所不计焉”正相合,不过是全书充满了污秽的描写,而不是所谓的“间涉”罢了。
  作者将过去淫秽小说的情节拿来,加以杂揉,合成一篇,成了名符其实的猥亵之作的集大成者。在我国古代小说戏曲中多有少女因父母双亡而被诱入勾栏之中者。但一般的女子入勾栏尚被写得坚守其贞,纵被逼破身也心中充满痛苦悔恨,欺望遇到一良家子弟救出火坑以重新过上人的生活。而是书中的可儿虽在本性迷失之下失去童贞,但恢复后却自甘沉沦并淫荡之尤,实为古时作品之少见,即如《金瓶梅》中潘金莲虽淫荡也还有几分羞耻,初见西门庆尚知躲入房中。和尚、寺庙在中国古代小说之类文学中,除少数外,大多是杀人放火之窝或藏污纳垢、男盗女娼之所。是书于此更是大加发明,然全无谴责而津津乐道于床第之欢,交媾之乐。历来小说、传奇虽于僧尼多涉猥亵,但不如此书之极意为此,且与全书没多大关连,仅为将此种淫乱引入书中以供满足作者低劣的意淫。
  不仅如此,书中还将淫乱之极至的数女同床、共侍一男之事写得透彻,传说有关情欲的描写中,在这方面也时有所见。此种描写已失却人性,男女全无羞耻之心,而为牲畜之物了。这里因不便引原文,可以《肉蒲团》中未央生与香云、瑞珠、瑞玉的长枕大被的性乱交为例,可见其他:香云与瑞珠、瑞玉把未央生藏在家中,依了序齿的定例,一个人睡一夜,周而复始,再不兴乱。轮了几次,未央生又照例之外增个新例出来,叫做三分一统,并行不悖之法:分睡了三夜,定要合睡一夜;合睡了一夜,又依旧轮睡三夜,使他姊妹三个有三体联形之乐。自添新例之后,就另设一张宽榻,做一个五尺的长枕,缝一条六幅的大被,每到合睡之夜,就教他姊妹三人并头而卧,自己的身子再不着席,只在三个身上滚来滚去,滚到那一个身上,兴高起来,就在那一个里面干起来,渐渐干到邻舍家来……
  在中国古代小说中涉及性行为的艳情小说中,有相当一部分,作品并不以性描写为基本情节,只是以之作为人物的心态构成、人生命运的重要构成部分,这里尽管也有赤裸裸的性行为,但正如一日本人评论《金瓶梅》所言,除掉这些部分则书将不成书。可更有相当的部分,是以性作为基本情节或总体框架,甚至纯粹是为了收罗有关性行为的,如本书就是如此。所以在这类书中,男性就成了纯粹的性行为的机器,而女性也无第一类小说中人物的生命而成为泄欲对象,故书中多是一男子有众多女子为之周转,供其淫玩。
  是书淫秽不仅在于男女两性之间通奸盛行,更有好娈童、喜龙阳之怪癖的描写。同性恋现象在我国古代小说及一些人物传记也时有所见,如《红楼梦》,尤其《品花宝鉴》,而后书人疑为影射袁枚,但有时写得都较为含蓄,而且如《红楼梦》、《品花宝鉴》中只是心喜之,而不涉淫乱行为,但在《欢喜缘》中却有露骨的描写,更有甚者,吴蕊就是因好龙阳而被贼逼得与动物交而致死,可见是书之无聊。
  令人发指的是本书为了逞淫欲之快,竟然让崔氏兄妹之间通奸,其后又让其妹粉英被陈■册为正宫,可见作者根本没有丝毫对此种乱伦行为谴责之意,下流之人,当以寄侬为最。
  林辰在《艳情小说和小说中的性描写》中归纳中国小说中的性行为描写和小说人物的情欲活动为十七种,其中“写生殖器、写春药及其使用、写性欲望和兴奋心理、写骗奸诱奸手段、写同性恋、写多人聚淫”等八种都在本书中出现,可见作者品格。
  汤显祖《牡丹亭》因感天下有情人难成眷属而以杜丽娘“情而死,情而生”来歌颂人间至情。本书题记也言“无如有情者难成眷属”。但书中所谓男女全无人情。诸女被劫、被归入陈将军后都无丝毫对崔的留恋之情,只要有淫媾就行。如果说《肉蒲团》中艳芳对未央生绝情是因对其薄情的反抗而欲追求一能真心爱己的男子,而《欢喜缘》中的女子们却无丝毫对情的向往。就作者来说,其目的当主要在于“佳丽者共聚一堂”满足其在意念中的淫亵欲望而已。一般小说的题记、序跋中都言作者虽有污秽描写,也欲以达风化,戒人淫行。但本书作者却只言“间涉淫亵”,并将可能唾弃说书之人贬为冬烧先生。如不是晚清风气影响,当是作者已根本没有廉耻之念。《吴江雪》第九回,将小说分为三等,对第三等内容作如下详论:无非说牝说牡,动人春兴的。这样小说,世间极多,买者亦复不少。书贾借以觅利,观者供以破愁。还有少年子弟,看了春心荡漾,竟尔饮酒嫖娼,偷香窃玉,无所不至。这是坏人心术所为,后来必堕拔舌地狱。
  是书当是这第三等书中极劣者。且作品语言粗俗,亦为小说史上之末流。

[ 本帖最后由 jwqmxxy 于 2010-10-5 01:4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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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读全篇,我感觉这是一篇非常不错的文章,只可惜缺了不少字啊,美中不足,依然谢楼主,献爱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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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下开头。还写到了龙阳癖。明天再慢慢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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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话文看的蛮累的,不过还是谢谢楼主发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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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的真的不错啊还是长篇的还很有创意很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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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文堪比《玉蒲团》,是在难得好文。吾甚喜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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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不错,可惜有男同的情节,感觉有点别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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