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artthrob 发表于 2011-3-16 20:48 只看TA 1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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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处理] 2年的账号被封,诚恳申诉讨回 朋友的账号 南孚电池 被封无法发帖申诉,让我务必帮忙申诉讨回,请各位大大帮帮忙。被封理由:在“短篇笑话区”中发了一篇 “实在想要的话,姐姐代劳吧",地址 http://67.220.93.4/forum/thread-3739076-1-1.html ,朋友说这个贴是在别的一个网站 18和谐论坛 找的,自己改了一下发到这里来,没有想到被管理以“复制网络评论”为由直接扣除威望删除ID。朋友觉得很委屈,两年来在论坛一直都很守规矩,论坛已成为他的精神家园,此次违规绝对是无意的,我自己也认为就算这个真的违规,但直接删除ID的做法太过严厉,扣除他部分积分或金币就可以了,望大大能再给我朋友一个机会。在此我替我朋友感谢你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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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的账号被封,诚恳申诉讨回 |
[原创自拍]我的情人 |
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11-3-16 21:05 只看TA 2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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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版版规:引用:5.复制评论者一经发现删除ID 另请您转告您的朋友,请吸取此次教训重新开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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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11-3-16 21:05 只看TA 3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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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67.220.93.4/forum/thread-2957084-1-1.html 上边是笑区版规 我记得复制评论是直接删除ID的 但是好像真没找到 请耐心等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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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artthrob 发表于 2011-3-16 23:24 只看TA 5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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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说材料是别的论坛找的,自己改了一下发出的,说并没有复制本论坛上其他评论。 另外,版区上面最明显的是“注意:所發笑话每篇必須有評論,千字以上的笑话勿發。否則扣分”。而这个复制评论删除id的版规是写在版规文章里面,很多人可能不会注意,我想删除id之类严厉的惩罚应该写在比较明显的地方比较合适。我个人认为朋友如果说的属实,就并不算犯错,更不会到直接删除ID的地步。 朋友被这一罚,估计以后都不敢再发帖子了,真的是多做多错,还是潜水比较安全。还恳请大大们放他一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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