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8-5-15 23:01   全显示 1楼
楼主兄弟就以四级老会员来讲下,应该是非常熟识论坛所订下版规,如果当时实在不是恶意的行为,那可以用论坛短消息形式直接PM该区管理员商讨解决的途径;希望楼主可以理解。
0
回复帖子 发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