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天,我突然决定要把我的想法表达出来,于是我选择了当时很流行一种方式——情书。
但是我的情书却跟一般的情书不大一样,因为我还有那么半吊子的喜欢文学(虽然后来证实没有什么天赋),于是我花了整整3个晚上,炮制了一篇半白半文的情书。具体的内容我已经记不清了,总之,就一个意思:我喜欢她。
我悄悄的把情书塞到“王”的课桌里,然后就是期待和惶恐,尽管我自己也不知道在期待或者惶恐什么。但奇怪的是,我发觉王居然没有太多的表示,只是看我的表情不大自然了,有的时候故意跟我拉近距离,有的时候却又故意跟我保持距离,当然,后者居多。
几年以后,我才知道,我的情书,被她妈妈收缴了。多年以后,她妈妈一定很后悔当时的做法,因为后来的几年以后,以及十年以后她都挺喜欢我,我能感觉得到,她希望我跟她女儿走到一起。
我跟“王”就这样不即不离的保持着距离,直到初中毕业。她知道我喜欢她,其他人也知道我喜欢她,但是她对我却还没到喜欢的地步,只是有好感。
中考,我们报了同一所中学,她上了,我没上。
那个夏天的暑假,没到傍晚都会爬上楼顶看晚霞,或者步行到学校操场散步。我散步的习惯应该就是那时养成的。
开学前,我爸领着我去那所中学看了看,告诉我,选校费的钱已经准备好了。但我却没去读,而就选择原先所在学校的高中部。告诉我爸的理由是,不想出冤枉钱,而实际的理由是,我不想再见到她。
这也是我的一个很有原则的习惯,我喜欢的人,如果不能在一起,那么就永远也不要相见为好。再说远一点,我从不相信曾经的恋人能再做朋友,如果他们做到了,那么只能怀疑他们当初的恋情。
我的初中结束了。而我跟“王”的故事还远远没有结束。
[ 本帖最后由 nmjarry 于 2010-10-26 00:43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