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饼糕 发表于 2023-11-11 18:50 全显示 1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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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点上我倒是有不同意见。传播淫秽物品罪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可是不一样的,两字之差,后者十年起步,最高无期。以男主的财力、人脉,面对一个有强奸前科的青狗,数罪并罚,出来的那天都得20多年后了。那时候都已经物是人非,青狗一个老年废材,楼主随手就能拿捏。要怪就怪这货一没背景二不在国外,还瞎装逼卖什么淫秽视频吧 不然还真像你说的很麻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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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饼糕 发表于 2023-11-11 21:28 全显示 2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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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原帖由 音尘绝 于 2023-11-11 19:11 发表 2、“婷芳每天躺床上弄不好就整体想着狱里的大屌”这点不太可能,如果青狗入狱后事态还是按照现在的方向发展,那这章中老婆的表现已经证明了她可不在意青狗死活,要说屌,楼主不比青狗还强?唯一担心的是楼主孩子,把青狗弄死在监狱风险太大,不值得为这种烂货搭上自己;还是注意青狗什么时候出狱,出来后给家人安排个随身安保合适,以楼主20年后的财力,这点算不上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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