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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架空历史] 唐砖(完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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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节包饺子

  寒辙发现云烨做这些事情非常的轻松,揉完面团,就端着一个瓷盆子拿筷子搅里面的肉团,动作熟练而美观,做饭吃难道是一件非常有趣的事情吗?
  
  “没事干不要闻睡衣,那样非常的恶心,我把衣服借给你穿不是要你对我想入非非的,坐在那里等着吃饭已经是大爷了,再有恶心的想法我会把你和水贼关在一起。”
  
  寒辙的脸都绿了,咳嗽了两声说:“我也讨厌男人,要不是没衣服穿,我宁死都不穿别人的衣服,也就是你的还能将就,对了,你为什么喜欢做饭啊?那不是下人才干的事情吗?”
  
  “你懂个屁,这是一种情趣,就像有人喜欢酿酒,有人喜欢煮茶,我就是喜欢做饭,别人做的我不喜欢,以前啊,我和师父的饭都是我做,十岁的时候就踩着木头墩子煮饭,那时候虽然日子过得苦,却无忧无虑,哪里像现在一样,总有你这样的王八蛋给我送尸体过来,劳心又劳力。”
  
  寒辙听到云烨提到前辈,不由自主的坐直表示恭敬,想了一下才奇怪的问:“你是说你并不喜欢站在朝堂上呼风唤雨的那种感觉?”
  
  “我呼风唤雨还不是被你逼的,我被人挤兑了,所以才接下这差事,没想玩这么大,如果不是你捣乱,我最多安排好这里的一切,自己回玉山过清闲日子,谁有工夫戏弄满世界的傻子,大热天的我躺在大树底下睡觉不好么?”
  
  云烨边说边包饺子,擀皮包馅一气呵成,不一会芦苇杆子编成的盖帘上就摆了一大排,说着话踮起脚尖往舱房里看,小铃铛怎么还没有出来?
  
  把一个大蒜头扔给寒辙让他帮着剥蒜。瞅着寒辙笨手笨脚的样子叹口气说:“你的生活技能太差了,人活在世上,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可就没意思了,我们来到世上,各种经历都应该有,哪怕整个世间就剩下自己一个人也能活的很好,人是万物之灵长,这个世界就该是我们自己的,利用自己手头所有的条件。来让自己活的更好,这就是做人的意义。”
  
  寒辙终于把蒜头剥好,放在一个小瓷碗里,闻闻自己的手,就到旁边的水盆里去洗。没用那里布巾子,抖着手上的水珠子来到云烨身后看他包饺子。
  
  “好多人喜欢把肉馅子剁成肉沫,告诉你一个秘密,切成细细的肉丁包成的饺子才好吃,一般人我不告诉他。”
  
  寒辙叹了口气说:“我已经能够想象得到你以前的日子过得是何等的轻松写意,不像我,从生下来就不安稳。告诉你一件事,憨奴其实就是我的兄弟,亲兄弟。“
  
  “看得出来,我让人收敛他们的时候发现了。虽然体型相差很大,但是,眉目间你们还是很像的,几千年来你们就在一个小圈子里通婚。血脉虽然越来越近,但是。出现畸形,痴呆傻儿的几率就非常冇大,从你们把憨奴教训成无敌的猛士这一点来看,憨奴这样的人绝对不是少数。“
  
  “可是你还是杀了他们。“寒辙有些伤感,他对憨奴的感情很复杂,有些怜惜,又有些痛恨,只要憨奴或者唯一的用途就是告诉他,自己是何等的幸冇运。
  
  “憨奴太危险,它不受智慧控制,只会被情绪左右,如果不除掉,对我们是一种威胁,我从来不冒险,这种不确定的因素必须去掉,寒辙,你难道不觉得残忍吗?死亡或者对他们来说才是最后的解脱。
  
  我知道一些训练憨奴的法子,没有一种可以说得上是人道的,没有智慧,就只能训练本能,让战斗成为呼吸一样的本能,其过程之残酷,手段之凶残,寒辙用不着我说吧,每年都需要强化这种本能,以前的刺冇jī手段就不管用了,只能用更加残酷的手段,虽然我不知道你们用的什么法子,我所知道的法子只适合用在野兽身上,把你的兄弟当野兽一样的训练,寒辙,你就不感到痛心吗?
  
  武力越高就说明训练的成效越明显,他的武力都是由痛苦催生出来的,最后还不是一样要被毁灭,寒辙啊,这两个憨奴的毁灭时间还有多久?“
  
  “你把他们葬在那里?”寒辙不答反问。
  
  “独龙峰底下,风景不错,风水道士说是上好的吉壤,我把木球给他们当了陪葬品。”云烨包好了最后一个饺子,拍拍手上的面粉,坐在了寒辙的对面。
  
  “谢谢你,知不知道,很多憨奴最后都被送进火山口化为飞灰,而且是活着送进去的,他们两个能有坟茔,是大幸冇运。“
  
  瞅着寒辙的苦脸,云烨又看看舱门,见铃铛还是没出来,就对寒辙说:“少说两句话,不知道言多必失的道理啊,一个火山口就足以让我在大唐的土地上锁定几个位置,我们现在还是敌人,要是被我知道老巢,你们就完蛋了。“
  
  寒辙大笑起来指着云烨说:“你知道了又如何,你迟早都是要去的。’
  
  “不去,如果要洗温泉澡,我在长安就能洗,你在哪地方闻着硫磺味道很舒坦么?火山这东西从来就不是什么善类,小心有一天火山爆裂,不用我去找你们,你们自己就把自己玩死了,我一般不靠近火山三百里之内。”
  
  见小铃铛从舱房里出来,云烨就开始捣蒜,准备红油醋汁,只等水烧开,就开始煮饺子吃,小铃铛和寒辙见过礼之后就过来帮忙。
  
  “嫂夫人的确是难得的秀外慧中,云兄好福气。”
  
  “那是自然,这样的好福气我有四个,哈哈,也算是可以在你面前显摆的一条理由,从憨奴是你兄弟这件事来看,你打算娶你的那位亲戚?”
  
  小铃铛听着夫君这句类似骂人的话,不由得歉疚的看向寒辙,却发现寒辙一脸苦笑的拍着椅子把手说:“如果我娶了我的亲妹妹,云兄会不会去为我贺喜?”
  
  “不去,如果可能,我会在这之前杀死你,免得你破坏了人伦。’
  
  “说话算数,说话一定要算数,如果我到了非要娶我妹子的时候,云兄记得下手狠一点,我的心脏在右边,不在左边,千万不敢弄错了,如果能把我的头割下来就最好了。“寒辙一本正经的嘱咐云烨。
  
  小铃铛发现自己听不明白两个人到底在说什么,一个要娶自己的亲妹子,一个要去杀人,一个欢欢喜喜的准备被杀,夫君这是怎么了?
  
  云烨用笊篱把饺子从锅里捞出来,装在盘子里,小铃铛送到寒辙的身边,并且把已经准备好的小青菜,蘸碟一起给客人端了过去。
  
  寒辙没有吃过家宴,有些局促,不过很快就恢复了镇定,夹了一个饺子在蘸碟里蘸一下汁水,送到嘴里,闭上眼睛慢慢品味。
  
  “确实不错,比我以前吃过的所有馄饨都好吃,而且吃饭很新鲜,或许这才是吃馄饨的正确吃法,这个红色的是什么东西,味道有些象茱萸,不过香味要浓烈的多。“
  
  “这是饺子,连汤一起端上来的才是馄饨,红色的东西叫辣椒,是一种香料,现在种的人不多,好像只有云家庄子有,别的地方可没有。“
  
  妇人不能上桌子,小铃铛抱着一个瓷碗,坐在小凳子上看着夫君和客人边吃边聊天,好像非常的和睦,这就好,只要不吵冇架,就是最好的结果。
  
  吃完了饺子,喝完了饺子汤,小铃铛就把桌子收拾干净,给他们两人端来一小罐子葡萄酿,特意用冰镇过的。
  
  今日的洞庭湖水波不兴,万里晴空,虽无衡阳雁叫,渔歌互答,但是湖水之浜,也有鱼鹰飞窜,芦苇丛中不时地有空雀直冲蓝天,几个起落之后,就不知所踪。
  
  “我说的是真的,如果我真的要娶我妹子,帮帮我,杀了我。“
  
  “我说的也是真的,我不会眼看着人间惨剧发生而无动于衷,如果你觉得杀你不好,我可以杀了你妹子,反正只要死了一个,对另一个人来说都是一种大解脱。“
  
  “还是杀我吧,这次我失败了,你会送我去见皇帝,以后在族里就没了地位,小妹不同,还能风光下去,她还没有感受到我的这种痛苦,活的还能愉快些,用一个痛苦地生命去换取一个欢乐的生命,这笔账怎么算都是值了。“
  
  云烨捏着玻璃杯的底座透过葡萄酿看远处的白日,天地变得一片暗红,整个世界都像是被鲜血浸染了一遍,看到一只鱼鹰一头扎进水里叼着一条肥美的鱼又飞起来,一下子就越过了那片血一样的世界,重新回到了蓝天,云烨的心里就充满了无限的欢喜。
  
  “如果是我送你回长安,我保证可以把你完好的送到皇宫,但是,皇帝派了别人来接你,明天就要到了,我就没必要越俎代庖,把你交给他们就好,寒辙,看样子我们的战斗没完啊,我喜欢和你战斗,和你战斗我总是能有新的收获。“
  
  “如果你不用那些奇怪的法子,说不定我就会逃跑。“
  
  “关我何事,你只要不在我手上逃掉就好,其余的与我无关。”
  
  两人把酒杯轻轻地碰一下,酒一饮而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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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节蛟龙锁不住

  寒辙吃饱了饭,就坐在自己的房间里把自己隐在黑暗里悄无声息,只有两个眼珠子在黑暗处闪烁着寒光,当务之急需要尽快的恢复自己的体力,云烨的手段说不上残毒,只是让自己在床上睡了足足十几天而已,这一场觉,把全身的骨节筋骨全部都睡的松懈了,想要恢复体力和灵活性,需要最少十天。

  无舌小声的问云烨:“你打算干什么?怎么看你在走小鹰以前的路子?这个人没有是非之念,做事随心所欲,难道你也想收服?”

  “没有,神是这个世界上最没有节操的一种生物,他们可以接受善意,可以接受仇恨,就是不能接受怜悯,如果你把这种感情倾注给他,相信我,你会收获史上最残酷的报复,因为神不能被怜悯,这比仇恨还让他愤怒。”

  云烨云山雾罩的给无舌解释,无舌点点头说:“没错,那你为何不一刀砍死他,小心将来后悔,上回高丽的那个家伙,我就看着很不舒服,一不小心就被他反噬了一口。”

  “自古以来谋事在人成事在天,老天要这么干,你我谁都没办法阻拦,但是寒辙不同,第一,我没必要把所有的仇恨都拉在我的头上,第二,陛下天生就是被人敬仰的,或者仇恨的,他和寒辙才更加的相像,我一大家子人的安危还顾不顾了,皇家的人死了那叫为国捐躯,我家的人死了算什么,不干啊,臣子的职责我一向认为只要尽到七分就足够了,剩下的三分是要为自己着想的,为自己身边的人着想,才不会为了皇家或者国家做这种粉身碎骨的傻事。那种事情留给魏征他们去做,我躲在背后看看热闹,为他们欢呼鼓劲就好。”

  无舌听了云烨的话笑的像猫头鹰一样,早就活的成了精,这里面的道道他比谁都清楚,忠心耿耿的家伙未必会有好下场,倒是那些大错误不犯,小错误不断地杀才活的妥妥帖帖,世上的爱恨都需要理由的。无缘无故的爱会被人家质疑,光奉献不索取的人把自己身边的人都辜负光了,最后活成了孤家寡人,说不定连哭坟的人都没有。

  既然皇家认为云烨送不安全,那就让皇家自己派信得过的人来接。云烨爱死了皇家的这种猜度。

  长孙也认为皇帝出了错,犹豫了好久才对皇帝说:“二郎,妾身总感觉您派魏天珏去接那个叫寒辙的人是个错误,这事就该让云烨自己把人送到长安,云烨您是知道的,一旦您下了命令,就会立刻执行。不会有半点的犹豫,但是一旦您让他把这个人交给了魏天珏,臣妾相信,那个人就算是在他眼皮子底下逃掉他会连眼皮子都不眨一下。绝对不会再去插手魏天珏的差事,您以前还总是夸他明事理,依臣妾来看,这是个很坏的毛病。”

  李二捋着短须摇头说:“皇后说的不对。不在其位不谋其政,这是千古以来的教条。如果任何人随意的插手他人公务,令出多门,国家就会混乱,云烨明白这个道理,所以只要不是自己的差事,就绝对不会去过问,这是一种美德,而不是缺点,尽管那些人做的可能没有他完好,但是,天底下的事情你绝对不能只依靠一个人,纵观古今,这样做事的人和皇帝的下场都不会好。”

  长孙拜谢受教,把茶壶放在李二顺手的位置上,就蹲身退下,走进帷幕之后,才长长的叹了一口气,寒辙这个人云烨安排了这样大的阵仗才险之又险的擒住,说明一定不是易于之辈,长孙冲只不过被两只老鹰袭击就焦头烂额,难道说魏天珏比长孙冲还要厉害?

  云烨的脾气她太清楚了,只要皇帝下令他就会遵从,不会打半点的折扣,命令执行的彻底,说抽身就会全身而退,绝对不会眷恋权位,这回一旦寒辙逃掉,陛下为了颜面也不会再让云烨去抓,这些心腹大患不除,长孙实在是放心不下,因为他们会对自己的儿子下手,挑动诸王的野心觊觎太子之位,这怎么可以,长孙回到两仪殿,就匆匆的休书一封,希望云烨不要全部放手。

  皇后的信还在路上,云烨就已经交接完毕,信心满满的魏天珏对云烨的告诫全部当成了耳旁风,晋阳大族的的出身,让他天然的对云烨这种后晋的贵族大是看不起,认为他们的功劳不过是幸进而已。

  寒辙被捆的像个粽子,装在铁笼子里笑着和云烨告别,看不出半点的哀伤,被人家大字型的捆在甲板上,不像囚犯,更像是一个受刑的帝王。

  魏天珏从不离手的鞭子唰的一声就抽在寒辙的脸上,他非常讨厌这张清秀的脸,云烨的眉头一皱正要发话,却听寒辙笑着说:“云兄,你我今日一别,不知何时才能相见,多多保重才是,这些小事不劳牵挂,今日一鞭,他日必定千倍偿还,小事而。”

  云烨不再说话,只是拱拱手就转身离去,对于魏天珏这样的冢中枯骨实在是懒得再搭理,不知道他能不能活着回到长安。

  魏天珏走了,云烨也收拾行囊准备回长安,卖地的事情已经全权委托给了何邵,和商人打交道,还是商人自己去比较好,长孙冲的军队已经接手了全部水贼,在未来的三年里面,他们将劳作不休,到时候有多少人活着,就看自己是否够听话。

  最后一批杀戮当着所有岳州百姓面前进行,这是云烨的工作,午时三刻一到,所有的水贼头目都被枭首示众,老规矩,岭南水师将人头用石灰腌制好,船队绕着洞庭湖走了一大圈,所到之处,零星的水贼无不星散,一时间,整个洞庭湖上再无水贼袭扰之事发生。

  冬鱼驾驶着巨舟,沿着大江溯流而上,四周全是大大小小的战舰,桅杆上飘着硕大的云字帅旗,端的是好威风,好煞气。

  船入运河口,就有一件骇人听闻的事情发生,一个身着四品官服的武将被人高高的挂在洛阳城的东门,浑身上下除了头颅完好,两根胸骨没断之外其他部位的骨头都已经被巨锤敲成碎,面容惊恐,扭曲,看样子他全身的骨头是被清醒着的时候生生敲碎的,骨头碎了,人却没死,但是只会张着嘴吼叫。

  这就是魏天珏,三百从人不见踪影,洛阳官府的八百里加急即刻出发,将噩耗带到了长安,帝怒,命百骑司大索天下,发誓要捉到贼人碎尸万段。

  云烨躲在船舱里和小铃铛下五子棋,赌脱衣服,围棋这东西实在不是小铃铛的对手,好在小铃铛对五子棋不熟悉,云烨趁机赢了好几把,但是当小铃铛就剩下胸围子和亵裤的时候,却大展神威,没几下,云烨就被脱得光溜溜,男人光溜溜不是好东西,这是谚语,坏名声既然已经背了,那就不客气了,必须把坏事进行到底。

  岭南舰队没时间在洛阳停,刘仁愿自己上岸去都督府倒换关文,云烨自己在船上胡天胡地,任何人想要见侯爷,刘进宝都只有一句话:“我家侯爷偶感风寒,不宜见客。”

  都督府的人不见,洛阳刺史不见,刑部快马赶过来的侍郎不见,总之云烨打定了主意这一路上谁都不见,船上载满了两湖州府的赋税,没人敢上船。

  当舰队小船走到黄河上的时候,黄河岸边有快马不断地沿着河岸呼唤,看他背后插的杏黄旗,就知道是皇家的信使,打发冬鱼去数龙爪子,如果是五根爪子那就必须见,如果少于五只,那就是亲王藩王之流,没必要停下来,一停,就会有大麻烦惹上身。

  冬鱼乌拉乌拉的不停地扭屁股,让他去数个数都数不清楚,真是废物。

  “他说那个旗子上有一只大鸟,尾巴很长,颜色很漂亮。”和冬鱼相处的时间最久的人熊帮着翻译,云烨这才弄清楚,皇后的信使到了,这个,不见不太好。

  一个小舢板把信使接上了船,看到信使满身都是黄泥,狼狈的跪倒在地喘着粗气大声说:“云侯,娘娘的八百里加急。”

  “出了什么事,我马上就要进京了,什么事能让娘娘如此的着急?”云烨装作不解的问信使,信使趴在甲板上前言不搭后语的把事情终于说清楚了。

  魏天珏的队伍才出了洞庭湖就被一群蓝衣人袭击了,说袭击其实也不太准确,那些戴着傩舞面具的蓝衣人包围了他们,魏天珏被两个彪形大汉生生的活捉了,剩下的护卫拼死作战,但是,依然敌不过如狼似虎的蓝衣人,被人家杀的四散逃跑,罪囚被接走了,这些护卫连杀死罪囚的时间都没有,如今都被当地的官府收押在监狱里,等候秋后处决,这是皇帝亲自下的命令,哪怕是晋阳的大族,也不放过一个。

  而后,洛阳城门上就出现了魏天珏伤残的身躯,天下震惊,洛阳官吏从都督到长史一个都没有被放过,全部挂职待参。

  听完了前因后果云烨奇怪的问:“这些事与我何干,我船上的赋税一文不少的都在这里,把这些赋税运到长安我的差事就结束了。”

  “侯爷,您还是先看看娘娘的信函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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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节长孙的眼泪

      古人常说鸿雁哀鸣,杜鹃啼血,指的就是长孙的这封信,全书没有一处高高在上的话语,只是站在一个母亲的角度请自己的学生帮自己一把,写这封信的时候很明显魏天珏那里还没有出事,只是希望云烨能警告魏天珏一下,要他小心从事,万万不可骄横,如果云烨回京的时候能把魏天珏捎上,那就再好不过了。

      云烨合上长孙的手书,低头问那个信使:“你还能不能跑得动?到了这里,骑马要比大船逆流而上要快。”

      “回侯爷的话,末将能跑,只要能让娘娘早日安心,我就是跑死也心甘情愿。”云烨点点头,回到舱房即刻修书一封用火漆封好,装在牛皮筒子里递给了信使,让他检验了火漆之后,就送他上了岸,他的同伴牵着马在河岸边等他。

      瞅着信使的身影消失之后,云烨回头对无舌说:“我是不是心太软了?都信不过我了,我还要帮她出主意,真是的。”

      “你浑身上下就这一点讨人喜欢,面对情义肯弯腰,多少豪杰都想做到这一点,结果总是被私欲迷惑,最后只能成为无情无义之徒,你问问你的左右的人,有谁怀疑过你的情义吗?哪怕是再危险的时候他们凭什么跟着你出生入死,这些年,你云家经手的钱财有多少,可有一人贪污?这些年你云家起起落落被人家围攻的时候可有一个人背叛?没有吧?

      老夫,老刘,小鹰这样的人是你一个小小的侯府能留得住的?还不是被情义牵绊在这里,知道你聪明,可是聪明的人大多薄情,你做的很好啊。聪明脑袋从来没有对自己人使过,这就难得了,更难得的是你一个聪明人为了情义肯干傻事,老夫喜欢云家的家风,平和恬淡,宠辱不惊,在你家里养老还不错,至少不会在年老体衰的时候被你赶出家门,小子。好好地做你的事,好好地做你的人,只要需要我们,一定会全力帮你,好孩子就该有好报。“

      无舌开始还带着笑意说。可是后来脸色就非常的肃穆,看样子很认真。

      既然已经做好了决定,云烨也就不多想了,既然自己的家人朋友都支持自己这样做,为什么还要费脑筋呢?有伤神的功夫,还不如和铃铛去下五子棋。

      船队三天后返回了长安,现在的灞河很讨厌。居然出现了堵船的现象,离着长安还有十里远的时候,河面上就被大小的船只堵的严严实实。

      都是些商船,听着被堵的商船上传来南腔北调的喝骂声。云烨就开心,终于体会了一下后世的拥挤,太好了,上辈子没机会耍一下特权。现在终于有机会了,老子是军舰。侯爷,有的是优先权。

      低沉的牛角号响了起来,咚咚的军鼓也敲了起来,军舰毫无忌讳的就向来就非常狭小的航道直冲了过去,一个水面上的巡检把小船横在航道口上似乎要拦截军舰,玩命的摇晃双臂,嘴里大声的喊着什么,玩心大起的云烨哪里会管他喊什么,眼看着大船就要撞上小舢板了,巡检大叫一声,就跳了河,高大的楼船顷刻间就从舢板上碾了过去,大船过后,河面上只有努力刨水的巡检和一些碎木板。

      “大帅这是怎么了?”赖传峰小声的问刘进宝,两个人都是粗人,一向合得来。

      “大帅吃了亏,觉得自己亏大了,所以就要讨回来一点,每回都这样,只要自己干了傻事,都会莫名其妙的发泄一通,你跟着我家侯爷的时间还短时间长了就见怪不怪了。”

      赖传峰深有同感的点点头,大帅不高兴了,既然大帅不高兴,那就是说水军上下都不会高兴,要发泄,就要一起发泄,不能只让大帅一个人痛快。

      河道上到处都是哭爹喊娘的声音,当然咒骂声也不会少,所有的船只纷纷的往两边靠,已经有好些船已经搁浅了,看到船头上凶神恶煞一样的军士,只能把咒骂的声音吞进了肚子,伸长了脖子看见面还有那些倒霉鬼,总不能只有自家倒霉不是。

      一艘高大的画舫上面禄东赞正在接受鸿胪寺的官员接风,回程的时候也被堵在这里了,听得外面吵闹的厉害,还有战鼓的咚咚声,就不由得撩开画舫的纱窗往外看,只见一长队巨舟嚣张的从后面赶了过来,抬头一看,只见飞虎旗后面的帅旗上写着一个斗大的云字,就知道自己得罪的那个姓云的侯爷回来了,笑着问鸿胪寺的少卿:“张少卿,我观那支船队上挂着云字帅旗,是否就是蓝田侯云烨?”

      鸿胪寺少卿张克己闻声往外看去,脸色都白了,赶紧降下纱窗吩咐船夫赶紧靠边,搁浅都不打紧。

      “少卿何必惊惶,左右不过是一个浮华小儿而已,何必担忧。”禄东赞看到了趴在船头拍着栏杆又跳又叫的云烨,戴着紫金冠的除了云烨不会有别人。

      “大相见笑了,云侯自洞庭湖凯旋而归,正是心高气傲的时候,十万水贼一战而定,功在社稷,利在国家,这个时候,只要将士们大胜归来,小小袭扰算不得什么。”

      “原来是剿匪,如此舰船,就是剿灭十万贼盗也没有什么好奇怪的,这点功绩就让这小儿忘乎所以了?”禄东赞继续追问。

      张克己正色道:“大相此言差矣,云侯乃是我朝悍将,当初在辽东,一月间歼顽敌,克坚城,孤军深入高丽腹地,迎我前朝阵亡将士骸骨,最后全师而归,如此功绩在我大唐早就耳熟能详,大相何以轻慢?”

      见张克己居然动怒,禄东赞笑而不答,心中暗想,这样一个草包也配成为我的敌人?枉自己这些天还在担忧云烨上门问罪如何应对,这样的纨绔,只要我吐蕃悍卒大喝一声,大概都会尿裤子吧,自己与这样的人物相提并论,实在是毕生之耻。

      军舰硬是在船舶群里挤出来一条通道,撞毁了巡检司的检查据点,大摇大摆的扬帆远去,灞河上的水军营地就在不远的地方。

      前来迎接的人被吓了一跳,一长队舰船从密布船只的河面上挤了过来,不一会就到了跟前,长孙坐在銮驾上银牙咬的吱吱响,如何会不明白云烨这是故意而为之。

      这一次凯旋很有面子,宫中教坊司的美女们舞起长袖舞,一声声鬼舞问答中规中矩,问一句,军士们就大喊一声,回一声,教坊司的美女就舞的更加起劲。款款扭动的腰肢,让军中的粗汉们各个目瞪口呆,口水长流。

      很可惜云烨欣赏不到,狂笑着刚刚下船,就被两个体健如牛的健妇,抬着就扔到了一个銮驾上,这可不行,这是皇后的銮驾,打死云烨都不敢上去撒野,攀着銮驾的栏杆就要下去,却被帘子后面伸出来的一只芊芊玉手揪着耳朵提了进去。

      銮驾很大,跟一间小房子似得,里面还站着一位老宦官和一个冲着自己笑的老婢女,还以为揪自己耳朵的是长孙,结果是他的贴身婢女,刚要发怒,就听长孙低低的哼了一声,云烨立刻就垂着手站在门口,从这一声轻哼里已经听得出来,长孙很生气。

      “好啊,好一个威风八面的大将军,哦,你还算不上大将军,最多也就是一个不大不小的将军,怎么,在洞庭湖还没有过够大军纵横的瘾,要在长安再回味一次?

      你船上的投石机,八牛弩这些东西怎么不用用?说不定你现在就可以把在洞庭湖立下的战功再重演一遍。多威风啊。“

      没想到长孙会来,长孙听说云烨跋扈和亲眼见到云烨跋扈这是两个概念,这个时候还是乖乖受教的比较好。

      谁知道长孙就说了两句,接下来居然掏出手帕哭了起来,一边说自己对云烨有多好,一边说云烨是如何的狼心狗肺,既然抓到了神人寒辙,为什么不在第一时间就把头砍下来,非要把活的往长安送,如今被同伙劫走,后患无穷,太子,魏王,吴王都不会再安稳,有兄弟阋墙的隐患,说到悲伤处,居然说自己瞎了眼,怎么就教出云烨这么个混账来。

      长孙如果斥责,云烨还能抵挡一阵,现在人家边哭边骂,这就不好应对了,脑袋大得像笆斗,眼前无数金星在飞窜,很想大吼一声,还不敢,那个老太监眼中的精光已经开始乱冒了,只要自己敢胡来,一定会被他抓住挂在旗杆上。

      “娘娘,您讲点理好不好,寒辙不能一见面就砍头,他们不是一个人,两个人,而是一大群人,势力之大超乎了您的想象,我也是到了现在才知道,商鞅,庞涓,孙膑,晁错,这些人,这些事都有他们的影子,不问清楚怎么行,有些问题我还没办法问,需要陛下亲自去问的,我还想留着脑袋吃饭,不想英年早逝。

      那个魏天珏信心满满的向我保证说没问题,就是来一百万贼寇他也能对付,谁知道就几百人轻易地就把他干掉了,自己也被人家把全身的骨头敲碎了八成,留下来丢人现眼,陛下派来的人我敢说他是草包吗?再说了,我不是给您去信了吗?怎么还不放过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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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节称心?称心!

      云烨窝在躺椅上,脑袋靠在椅子背上,云暮和云宝宝终于和自己的爹爹玩累了,云宝宝把爹爹的脚搬起来,和自己的小脚丫放在一起作比较,因为母亲说自己和爹爹简直是一个模子里印出来的。云暮则把耳朵贴在爹爹胸口听咚咚的心跳声。

      辛月轻轻揉捏着云烨的太阳穴,她看的出来夫君很疲惫。

      “小铃铛怎么伺候的,您看看,都瘦成什么了,下巴尖了,颧骨头露出来了,下回不要她去了,一点用都没有,光知道傻玩,那日暮也一样,什么都不会,出了事就知道往家里跑,大小事情都要您出面去解决。”

      “好了,闭嘴吧,知道你贤惠,能干,万事不用**心,不过说回来了,她们要是都跟你似得,还要我这个男人做什么,你们不能把所有的事情都做完了,总要给我留一点才好,好歹让我知道我这个男人还有点用,不是一无是处的废物。“

      辛月撇着嘴轻轻拍了云烨的脑袋一把说:“您是干大事的人,总为这些小事情烦恼不值当,家里的事情牵扯您的精力不好。“

      “你少来了,把话说反了,家里的事情才是大事,朝廷的大事才是可有可无的,那个烂泥潭,早就不想去趟了。“云烨见闺女趴在自己胸口不知何时已经睡着了,口水糊了自己一胸口,倒是云宝宝在不屈不挠的要把自己的小脚丫子和爹爹的对在一起,看看谁的大。

      忙碌了一天,云烨也很累了。辛月就招呼丫鬟把云宝宝带走,那日暮过来抱云暮,却支支吾吾的不愿意离开。

      “想留就留下,今晚没打算干什么。“云烨的话刚说完。辛月就重重的扭了云烨一把,原想着今晚和夫君好好说说话,但是看到夫君哈欠连天的样子,只好铺床准备安寝。云暮早就被很有眼色的宦娘拿走了。

      三个人一起睡也不是第一次了,等到辛月安置好一切的时候,就发现那日暮像个八爪鱼一样的缠在夫君身上,从光溜溜的脊背上看,这个死女人已经是一丝不挂了。

      这样可不行,夫君远途奔波,这个时候胡来太伤身体,掀开被子就在那日暮的光屁股上抡了两巴掌,再推到床里面。自己挤在中间。

      云烨习惯性的抱住辛月。生完两个孩子后。辛月的身子越发的珠圆玉润,摸摸捏捏的很舒坦,闻着辛月发间的甜香。睡意潮水般的涌了过来。

      窗外的鸟鸣声将云烨从沉睡中唤醒,在岳州养成的早起习惯依然发挥着强大的作用。男人家早上是最没出息的,尤其是身边躺着两个美人。

      辛月的睡衣被撩了起来,老夫老妻间的配合最是默契,那日暮也醒了,瞅着面如桃花,鼻息粗重的辛月吃吃的笑,调皮的拿自己的发梢去挠辛月的脖子,已经快要死的辛月那里还顾得上找那日暮的麻烦,两只手紧紧地攥着毯子,眼光迷离。

      长长的一阵喘息过后,辛月的头发遮在脸上小嘴微张,模样狼狈,过了良久才长长的吸了一口气,宛如溺水后的新生。

      那日暮嘟囔着要靠过来,就听房门咣当一声被打开了,她尖叫一声就把光溜溜的身子钻进了毯子里,吃惊的往外看,只见云暮穿着睡衣揉着惺松的眼睛走了进来,宦娘不好进来,急的不断呼唤小娘子回来。

      云烨已经在电光火石之间穿好了短裤,只见小丫头迷迷糊糊地就爬上了床,也不挑拣直接就钻到云烨和辛月之间继续睡觉,可能是辛月一直在奶孩子,身上的吸引了她,抱着辛月熟练地找到一个就吸吮起来。

      一脸苦笑的辛月只好抱着闺女,让她先吃饱再说,那日暮有点吃醋,自己的闺女去吃别人的奶水让她有点不舒服。

      云烨此时已经笑着穿上了衣服,合上房门免得春光外泄。

      丫头这时候也终于睡醒了,发现自己在吃大娘的奶水,有些羞赦,赶紧钻到母亲怀里,把头埋在胸口不出来。

      有小丫头在什么都干不成了,去了澡堂子洗漱过后,就看到云宝宝很乖的跑过来给爹爹请安,来这个时候该是有家训的,云烨认为孩子太小,还没办法领悟那些艰涩古怪的道理,就一直没有进行,带着儿子去大厅里用饭。

      那日暮带着闺女已经坐在桌子上了,小铃铛也坐在下首,正在和那日暮说话,老奶奶和姑姑婶婶们的早饭都是由丫鬟送到房间里吃,东南西北不喜欢凑到大桌子上一向是和先生在学堂里吃的,整个大厅就只有她们几个。

      等辛月回来才开饭,云暮和云宝宝自然已经开始吃了,不是孩子没规矩,这是云烨怂恿的结果,云暮还告诉云宝宝她刚才喝了大娘的奶水,云宝宝说他也喝过,为了堵住两个孩子的嘴,只好让他们先开动。

      熟悉的气息,熟悉的味道,再配上熟悉的声音,这就是家的味道,吃过早饭的云烨就像一头巡视领地的狮子,走遍了云家的每一处,花园里还是一片金黄,其实就没弄明白,为什么秋天开的花大部分都是黄色的,花园里一大片一大片的都是菊花,最古怪的是这些菊花连叶片都带有浓香。

      “侯爷,这是鄂州野菊花,是咱家的商队无意中发现的,这种花非常的适宜制作香水。“刚才还没发现拿着锄头的称心,怎么就一下子就钻了出来,往前走几步才发现称心在挖坑,旁边还放着好多的小树根。

      “你不在书院帮忙,在这里挖坑做什么?“云烨很奇怪称心为何要从书院回来。

      “侯爷,书院用不到奴婢了,奴婢还是喜欢调香,就回来了,挖坑是为了埋这些花根,埋得深一些,等到明年开春再挖出来种植。“当初送称心去书院其实是出于云烨的一种恶趣味,准备调戏一下那些小萝莉,让她们将来对美男子产生一定的抗体,看样子是起作用,否则不会被许敬宗遣回家,想要知道原委去问许敬宗就好,问称心就有些难为他了。

      云烨点点头继续观赏这些野菊花,很快就发现了这些花的不凡之处,野菊花随处可见,但你见过全株都能放出浓烈香味的野菊花吗

      随手掐下一小块叶片,即满手香气袭人,像是柠檬香,又似薄荷香,还有点麝香味,感觉清凉舒服。香气之浓烈,居然能令蚊蝇等害虫避而远之。这是发现了宝贝啊!

      长得与一般野菊花长相相似,但叶片更肥大厚实,花量更多。移植到平原沙壤土种植,只看那些肥厚的墨绿色叶脉就知道这种花的生命力强健,实属野菊中的珍品。

      “侯爷,夫人把这种花叫香叶菊,不但花朵有异香,叶片榨出来的汁液非常的奇妙,奴婢把这些汁液混合调制之后,发现它们能够替代麝香,您是知道的,麝香其实具有催情之效,可是皇宫里却不允许麝香进宫,那是因为麝香还能致使怀孕不满三朝妇人小产,历朝历代的都把麝香当做禁品,严禁入宫。

      可是在民间,麝香就非常的受欢迎,由于数量稀少所以价格昂贵,猎人们在捕杀雄麝的时候如果做不到一击必杀,雄麝就会在临死前咬下自己的香囊,而且在很多时候,麝香都是被当做药材来用的,咱家也不能过多的收购,卖药材的牙行已经和咱家打过招呼了,如果咱家再大量的出高价购买麝香,让他们没得用的话,就会告官。

      麝香是咱家香水的基味素,卖给达官贵人的香水很多都含有麝香,现在有了香叶菊就没了这种担忧,而且咱家还能把香水卖到皇宫里,王侯家,他们才是咱家香水的主要使用的人,这样一来,咱家的香水作坊的利润一定能够翻两番。“

      云烨笑着听称心给自己讲他的计划,心中感慨的不行,现在一个玩物也开始迸发出自己的闪光点了,历史上的称心是被李二活活用廷杖打死的,出了一张漂亮的脸蛋之外堪称一无是处,现在能够在一位侯爷面前大大方方的要求给他足够的权力,他要把云家的香水卖的满世界都是。

      “好啊,称心,咱家的老规矩,给你一千贯,你自己找人,自己管理,自己去和家里商队的管事谈判,商讨销路,确定价格,家里等着你创造更大的利润,不过丑话说到前面,两年不见明显的好处,你就解散你的团队,自己去家里的祠堂里接受家法,然后就去香水作坊继续干你现在的事,这个险你敢不敢冒?“

      称心把头抬起来,好像在控制情绪,好一阵子才不让自己的身体哆嗦,猛地跪下去磕头说:“侯爷,请给奴婢一个机会。“

      “这是你自己要求的,干好了,你提升为管事,干砸了,就去领罚,云家从来都是赏罚分明,你既然要干事,家里一定会全力支持你,但是,这种支持有个时限,就是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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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节大盗不操戈

      这一天云烨那里都没去,由于昨日兵部有人随皇后一起过来,所以回京的文书不用自己亲自去办,军中有军中的规矩,只要遵守了规矩,就没有人来打扰他,李承乾,李泰,李恪,程处默,李怀仁他们都没来。

      只有老程,老牛家的管家到家里来传达老公爷的意思,明日去家里吃饭,老婆孩子都带上,自家人关上门自得其乐。

      云烨一整天的时间都是带着两个襁褓中的孩子和云宝宝,云暮玩耍,还好跟着两个奶娘,要不然云烨的小命会被四个孩子要了去。

      摘果子,打青柿子,树上剩下的几个番石榴也没逃过魔爪,统统都被打下来,这些石榴其实是庄户们特意留下来的,表示年年有余的意思,敬天用的,不过这一套到了云烨面前统统不管用,只要见着了就是一竿子,下面有两个嗷嗷叫的娃娃等着呢。

      家里的小水塘上面才引种了一些莲菜,水面上只有几只孤零零的小莲蓬,云暮指着莲蓬要,这自然没问题,找了一个巨大的木盆,云烨就坐了上去,人家江南的小姑娘不都是这么采莲藕的吗。

      仆役们心惊胆战的看着侯爷晃晃悠悠的划着木盆一朵,一朵的摘莲藕,现在已经九月天了,要是不小心落水,会染上风寒的。好在侯爷的技艺高超,在儿子和闺女崇拜的目光中,一气把池塘里的莲藕都摘了下来,两个小人儿一人扛着两三个莲蓬去向母亲报功。

      辛月一整天都在算账,夫君回来以后,家里又多了一笔进账,今年草原上的收入一定会减少,那日暮半道上跑回家,没个管事的主人。注定了收益会受影响,边军给云侯夫人面子,没有给云家管事面子的道理,有这一笔钱来填补亏空也不错。

      那日暮花了一整天的时间把自己收拾的香喷喷的,今晚夫君可是会到自己房里安寝,自己能拉下脸皮和辛月挤一张床,辛月可拉不下脸皮来抢自己的床,想到这里就开心,做小妾也有做小妾的好处。

      天很晚了,云暮都睡了。夫君却没有来,洗脚水都凉了,人去了那里?那日暮悄悄地趴在辛月的窗户上往里看。夫君不在,只有辛月在算账,一时没忍住,就进屋去问辛月。

      “姐姐,夫君那里去了?这么晚了还不回来。“

      辛月呲着白牙笑的开心。走到那日暮身子跟前趴在脖子上闻一下,笑的直打跌,拍着自己的双手说:“好一个怨妇啊,你注定今晚要守空房喽,老江他们有事情找夫君,天刚擦黑就骑上马出门去了。留下话说,今晚不一定回来,哈哈哈。笑死我了,叫你耍心眼,晚上抱着竹夫人睡吧。“说完话就把那日暮推出来,咣当一声就掩上房门。那日暮都走到月亮门了,还能听见辛月的笑声。

      宦娘刚刚把云暮哄得睡下。就看见那日暮自己走回来,侯爷并没有一起跟过来。这是怎么了,这个傻女人又招惹侯爷了?

      听完那日暮的解释,宦娘才松了一口气,自己还指望那日暮再生一个男娃,将来好继承草原,把云暮一个闺女家家的放在荒原上,实在是太残忍了。既然侯爷是有事出去了,不是厌恶那日暮那就没问题,侯爷是个情重的好男人,刚才是自己多心了。

      一行六匹骏马快速的在官道上奔驰,不一会就到了细柳营,远远地看到吐蕃人的营地就安置在那片长满柳树的洼地里,是这一片土地上最阴凉的所在,长安的秋日依然让吐蕃人感到炎热难耐。

      来到那座土包后面,老江扒开那片乱草一个黑黝黝的洞口就出现了,朝里面喊了一嗓子,不一会,一个提着琉璃灯的人影就从里面走了出来,影影绰绰的让人寒毛直竖,云烨强忍着没跑,等影子走近了才发现是黄鼠,这个混蛋的那张丑脸被灯火照的煞白,从地穴里钻出来能吓死人。

      “侯爷,小的已经找到了吐蕃人藏财宝的地方,明晚就能动手。“黄鼠看到云烨来了,非常的激动,侯爷既然能来,就说明侯爷也同意做这一票。

      “做一票不打紧,可是,手尾干净不干净?要是被官府拿住可就难看了。“云烨小声的问黄鼠,这家伙是老贼了,问问专业意见。

      “侯爷,小的这两天一直待在地底下,发现那些吐蕃人只有早晚各查一遍放财货的房子,其他时候都不许别人走近那两间屋子,他们不喜欢住在屋子里,喜欢住帐篷,好些家伙直接就往草地上一躺就睡了,小人有半个晚上的时间可以清扫手尾。“

      “不行,百骑司的高手众多,有一些追踪之术了得,想要神不知鬼不觉,就只能彻底的把现场破坏,你当时不是说,能把这块地方弄得塌陷么?就这么干,不管谁来了,都只会以为是天灾,不是人为。“

      “侯爷,如果需要把这地方弄塌,小的一个人不够,万一吐蕃人打算进了城,咱们的盘算就落空了。“

      “你告诉我,如果这个洞里面灌满了水,会是什么结果?“

      “侯爷,这里都是黄土,里面本来就很危险了,就靠着两根大石柱子撑着,如果灌满了水,泡松软了墓璧,小的只要把那两根柱子弄塌,这里一大片的地方都会坍塌,那些吐蕃人可能活不了几个。“

      “山包后面就是一条山溪,水量不小,只要把水引过来就行。“

      “不行啊侯爷,咱们要是人为地给山溪改道,岂不是所有人都知道有人害吐蕃人,满长安就咱家和吐蕃人有仇,傻子都会知道是咱家干的。“

      “干好你自己的事,谁说要给山溪改道了,你以为隔着一个山包我就没办法把水取过来?你只要做好洞口的伪装就好,记住,倒了的草都要扶起来,折断的草梗要处理,万一来不及处理,就从附近的人家偷几只羊过来放在这,把现场弄乱。“

      黄鼠虽然不知道怎么样才能隔着七八丈远的地方把水取过来,但是他对侯爷从来都有信心,既然侯爷说到时候能取来水,自己没理由不相信。

      嘱咐黄鼠万事小心,还给他留下来一个家将,就匆匆的赶回了家,今夜云家有很重要的事情要做。

      回到家就让老钱把家里的牛皮连夜拿出来,请那些老兵们在酒坊里连夜裁成一个个的长方形,最后卷成一个皮桶子,中间用竹篾撑起来,一个个连接好之后最后用漆料糊住所有漏气的地方,到天刚刚发亮的时候,两条七八丈长的皮管子就做好了,卷好的皮桶子脑袋都能钻进去,这么粗的两条水管子,一天时间足够把那座陵墓灌满的。

      选了一个地方做试验,结果很好,在给皮管子灌满水之后隔着高高的堤坝把管子放了下去,两头堵口的绳子一起松开,结果这条管子就开始哗哗的往外淌水,老兵再把两头用竹篾撑圆,水流的就越发的畅快,万事俱备,只等晚上行事,必须要赶在吐蕃人第二次查验财宝的时候劲量的把最多的水灌进陵墓里。

      老江不允许云烨亲自做这些事,一旦被发现家主被捉住,那就连一点转圜的余地都没了,堂堂的国侯去做贼,实在是太骇人听闻了。

      老江自己去就没问题,了不起说自己见财起意,背着家主做了这件事,所有的罪责往自己身上一揽,侯爷最多背个御下不严的罪名,算不得什么事,长安城里的豪门大户里,谁家家臣不替家主背几条罪名,像自己这么干净的实属罕见。

      云烨深以为然,自己一位传命侯去做黄鼠才能干的事情太丢人,被抓住的话就算是出了大名了,史书上还不知道会怎么埋汰自己,一位大盗侯爷的名声是逃不掉的,李二不过是把自己的嫂嫂,弟妹纳进后宫都被那些写史书的人写的污秽不堪,汉经学、晋清淡、唐乌龟、宋鼻涕、元糊涂、清邋遢,这是后世人看史书总结出来的三字经,说到李二家的时候,好大的一只乌龟啊。李家男人的帽子都是绿油油的。

      到了自己,那些史家要是不妙笔生花才是怪事,所以把自己摘出来,是必须要做的一个环节,万万不可稀里糊涂的折进去。

      眼看着时日还早,就躺在酒坊里睡了一个时辰,直到日上三竿,才睡醒,睁眼看时,老兵们都不见了,云烨自己也不问,直接带着刘进宝回了家,刘进宝非常的想和前辈们一起去当一回大盗,可是被老江臭骂了一顿。

      家里已经准备好了,那日暮撅着小嘴委屈的给夫君换衣服,云烨随便哄了她一下,就过去了,那日暮从来都是没心没肺的,草原上的女儿还没有学会给自己的男人脸色看。

      四辆马车载着云烨全家浩浩荡荡的往程家庄子走去,两个时辰就到了程家庄子,看着捋胡须大笑的程咬金云烨的心里就温暖,程处默现在也留了一把大胡子,一把就抱住了兄弟,用力的拍打后背。

      带着两个能走路行礼的孩子老老实实地给老程夫妇行了礼,云宝宝常见,但是穿着小皮甲,骑着大狗的云暮就招老程喜欢,他最喜欢匪里匪气的孩子,像云宝宝这样文静的孩子总觉得不像是将门家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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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节五鬼搬运

      到了程家就和到了自己家没什么区别,程家的老宅子里,有一处院子就是专门留给云烨的,辛月,那日暮,小铃铛带着孩子直接就去了那个靠近后花园的小院子,太熟了,就像从外地回来的晚辈,给长辈请过安之后就乌泱泱的全跑了。

      老程之所以喜欢云家人来,就是看在这一点,所以看到云暮骑着大狗追杀仆役丝毫不以为杵,反而笑的更加大声了。

      处默的老婆清河公主出来见过云烨之后,就去了小院子找辛月,手上还拿着一大沓子账簿,见云烨奇怪,程夫人就笑着说:“家里的生意婶婶都交给了德贤处理,她刚刚接手,还不怎么熟悉,看样子是要找辛月商量,你们男人家谈事情,我也去看看两个孩子。“

      程夫人出了门,程咬金又把处亮,处弼撵了出去,这才小声的问:“小子,这次你抓到了大鱼,为什么又放跑了?别搪塞老夫,你的性子老夫清楚,如果没有别的原因,你会在第一时间下杀手,哪里会给他逃走的机会,说说。“

      见程处默也把脑袋凑过来,云烨把茶碗放在案几上小声说:“小侄原先以为他们只是一小撮人,就打算顺藤摸瓜将他们一网打尽算了,谁知道交手之后才发现,这些人的势力非常的庞大,关系盘根错节,咱们惹不起,家里还有一大家子人呢,把他们往死里得罪,没好处,伯伯,千万不要小看这些人,他们的手段狠辣,做事不拘一格,如果不是小侄这次把他们拉到我擅长的领域里作战。谁输谁赢很难说。

      用我的长处去对付他们的短处,就是寒辙为什么会失败的原因,他们最擅长的就是躲在暗处掀起风雨,而不是和小侄在商贾之道上争锋,最可笑的就是居然跳出来组织了军队,和我这个职业将军比拼实力,这是取死之道。

      两只老鹰就能让长孙冲这样的悍将差点没命,这样的手段不用,偏偏自寻死路,您不知道。当我发现他们的势力非常的庞大之后,就果断的放弃了武力之争,我请寒辙吃了一顿饺子。又对他礼遇有加,收敛了他的兄弟,就是要把争斗限定在君子之争上,寒辙已经浮出了水面,是我们最了解的敌人。如果贸然把他杀死,敌人就会再派人出来,我们对敌人一无所知,才是最可怕的。

      处默你记住了,一旦发现你的敌人是那一群神人,就立刻抽身。千万不要和他们起纷争,做兄弟的明白告诉你,你玩不过他们。也玩不起。“

      老程若有所思的点点头,见程处默还有些不愿意的样子,兜头就是一巴掌,怒声说:“这些话也就是你兄弟才会对你说,小烨把这些话对长孙冲都没说。你不好好听着,不服气什么。就你的脑子,去和那些人争斗,先给我生个孙子才行。“

      云烨见程处默点头答应,这才把整个事件的前因后果讲了一遍,听得老程一阵阵的吸凉气,当云烨说到用木球诱杀了两个憨奴,抹了一把脑门上的对云烨和程处默说:“那就是黄巾力士,这种人总共出现了四回,第一次是搥杀魏国大将晋鄙,第二次就是博浪沙锤击秦始皇,第三次出现在屠睢酒宴上,他被人在满堂宾客中用铁锥击为肉泥,第四次,嘿嘿,小烨,就是在你这里,前三次每出现一回,天下就会大乱,只有你这次悄无声息。

      魏天珏这个人老夫知晓,乃是晋阳大族中最有为的一个,尝以勇力自居,传言他熟读兵术战策,在李绩军中也多有功绩,谁能想到会落得如此下场。丑牛,不可小看,小烨不可自满,小心谨慎才为上策,能不和他们结下死仇就不要结。

      陛下当年在洛阳城下破阵之时就听说有异人相助,不知道和这些人有没有瓜葛,陛下从未说起,我们当时新降,只是隐隐听说,老牛不一样,你去他家的时候问问,不过估计不会告诉你,对老夫他都没漏过口风。“

      程处默眼中的向往之色无论如何也掩饰不住,力士搥杀晋鄙,张良博浪沙惊天一锤,无不是让人血脉喷张的英雄故事,只是这回力士要干掉的人是自己的兄弟,就难免有些遗憾,作为武人,程处默最喜欢这样的故事。

      “别用这种眼光看我,我没干伤天害理的事情,伯伯刚才说的那几个人也未必是坏蛋,只是需要才会有人去杀。”

      程处默这才收回目光捅捅云烨说:“下回再见到那些力士的时候,记得喊我,我也去看看,到底是什么样的猛士才能做下这样激动人心的事。”

      “想都别想,反正我见到这种人出现的时候第一时间就会跑路,听刘方说,那些家伙悍勇绝伦,而且很容易误伤他人,听说小鹰杀掉的那两个家伙就靠着两截铁链子,就把三四十个悍匪在瞬间砸成了肉酱,场面恶心至极。”

      老程叹口气,拍拍程处默的肩背说:“老程家出不了小烨这样的孩子,只能出和我一样的种,明知道危险,还是想去看看,不要说处默,老夫都想见见这样的豪杰。”

      一时间三个人都沉默了,各自想着自己的心事。

      神人的事情能够告诉老程,做贼的事情还是算了,一旦被老程知晓,就会挨骂,提着刀子上门去找禄东赞的麻烦老程一定会鼎力相助,但是躲在地道里偷人家的钱财这么猥琐的事情,老程绝对反对尽管他早年间做过响马。

      在细柳营东边不足百丈的地方,吐蕃人高高兴兴的柳树林子边上嬉闹,两个人在捉对摔跤,周围围满了看热闹的人,地上的酒坛子已经堆了老高,很多人都把老羊皮袄褪到腰间,露出黑黝黝的胸腹,大声的为自己看好的摔跤手鼓劲。

      地底下的黄鼠非常的忙碌,吐蕃人带来的财宝真多啊,最难得都是些天然金块,银块,玛瑙,玉石,经过他多年练就的贼眼来看,都是难得的上品,这样的好东西都被随随便便的装在皮口袋里,拿起来实在是太方便了。

      老江和七八个老兵已经跑了五六趟不但要把财宝运回去,还要再给皮口袋里装满石头,很是忙碌,忙点不算什么,但是到处都是瞪着眼睛的骷髅就让人遍体生寒,如果在地面上,见惯了死人的老兵自然不在乎,但是这里是地底,可以说是阴间,是人家的地盘,自然心里发寒,整支队伍里只有黄鼠好像非常的享受,地墓里腥臭的气息让他不由自主的回忆起以前的光辉岁月。

      皮口袋里的宝贝已经换光了,现在就剩下那几口大箱子,不用说,最珍贵的礼物一定都在箱子里,说不定这是献给陛下的贡品,可是侯爷说了一根毛都不留给他们,这句话黄鼠非常的喜欢,从洞里小心的钻了出来,门外面就是守卫,整间屋子黑洞洞的,摸摸箱子上面居然上了锁,不过这难不住黄鼠,这种锁头只需要一根铁条就能破开,刚刚打开一个箱子,就看见地洞里又冒出一个人头,还蒙着脸,惊得黄鼠差点叫出来,却被那人捂住嘴巴,拉下面巾之后才发现是狗子。

      俩人比划了几个手势,就各忙各的,大块的玉璧铺满了箱子,还有何很多的画轴,现在顾不上了看,统统拿走才是道理。白玉璧装在吊篮里怎么看怎么招人喜欢,不知道吐蕃人从哪里弄来这么多的玉璧,不过手工就不敢恭维了,上面刻满了稀奇古怪的头像,青面獠牙的像是恶鬼。

      两个人办事要比一个人快得多,等到箱子腾空了,黄鼠就要走,却见狗子挤眉弄眼的无声怪笑,一个骷髅从洞里探出头,狗子抓过来放在箱子里,又把没有散开的骨骼小心的拿过来全部摆好,拼成一个完整的人形,最后把两只一动不动的大老鼠放进骷髅里,这才合上箱子。五口箱子全部如法炮制之后,黄鼠清扫了脚印,狗子拿着两只全是骨骼的脚掌不断地在地上按出脚印,然后装进口袋,这是孙思邈的模型,用完了必须还会去,要不然会被老道打死。

      临钻进洞口的时候,狗子玩心大起,从口袋里掏出一枚白玉璧,放在一只枯干的手里,让黄鼠整理洞口时恰好露出这支抓着玉璧的死人手。

      太阳走到正中的时候,五俩没有标记的马车奔驰在官道上,很快在一个路口一头钻进了秦岭,从世间消失。

      两条粗大的牛皮管子正在向陵墓里灌水,等到日头快要落山的时候,五六个人迅速的抽出牛皮管子里的竹篾,把牛皮管子折叠起来,放在一辆破旧的马车上。

      一支粗大的时香被绑在一根绳子上只要时香燃烧到绳子上的时候,浇满火油的绳子就会自动燃烧,捆绑巨石的绳子断裂,巨石掉下来之后就会砸断那最后的两个支柱,被水浸泡的松软的墓璧就会坍塌,只要坍塌一小块,就会引起连锁反应,最后导致整个墓穴全部崩溃,这都是云家的家臣公输普计算过的,可以说万无一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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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节一石头砸死一群吐蕃人

      刘家的小七急匆匆的赶着自家的羊群去追黄家的二狗,懊恼的拿石头去砸前面的头羊,黄家的二狗放的是家里的三头牛,可以骑在牛背上,不用光着脚丫子走路,眼看着二狗就要走下陡坡,小七欢喜的发现二狗家的牛不听使唤了,居然沿着小溪往回走,不管二狗怎么吆喝就是不听话。

      只要二狗气急败坏小七就开心,咯咯的笑着从二狗身边走过,还没等他高兴多久,小七发现自家的羊也不听话了,头羊埋头嗅着地面跟着二狗家的牛也往回走,头羊走哪,羊群就会跟到哪去,小七跑上去扳着头羊的大角要他转头,结果被平日里很听话的头羊顶了个四脚朝天,刚才还在生气的二狗,立刻就不生气了,倒霉的又不只有自己一个。

      很快两个人都就高兴不起来了,因为前面那片草丛里总是闹鬼,不论两个气急败坏的牧童如何驱赶牛羊,它们就是不走,低着头舔地皮,两个孩子又惊又怕,可是牛羊不敢扔下,这都是家里的命根子,没了这些牛羊,也不用活着回去了。

      就在两个孩子最害怕的时候,远远地听见那边吐蕃人的营地炸了锅,站在坡上往下看,只见有的吐蕃人拿着刀子四处乱砍,有的趴在地上不断地叩拜,这样一来,让两个孩子更加的害怕,这分明就是中了邪,小七发疯一样的把头羊的脑袋往回搬,二狗拽着牛的鼻环也往回拖,牛和羊都不听话。再听着那边吐蕃人的鬼叫,小七大怒,捡了一块石头就像吐蕃人的营地扔了过去,知道打不着。只不过是下意识的发泄一下而已。

      就听得轰轰隆隆的一阵闷响,两个孩子被吓得跌坐在地上,只见吐蕃人的营地消失了一大半,地上出现了老大的一个深坑。

      “小七。你把那些吐蕃人都砸死了。”二狗好半天才对已经傻掉的小七说。

      “不是我!不是我!”小七吓得大哭起来,“狗哥,不是我!”

      “我看到你丢石头了。”二狗崇拜的看着小七,太厉害了,能用石头砸死这么些吐蕃人,回头要好好问问,小七是怎么做的。

      好在这个时候牛羊都恢复了正常,见天色以暮,都调转脑袋往家里走。不用人赶。两个哆哆嗦嗦的孩子也就跟着牛羊往回走。

      “小七。你放心,这事我谁都不会说,咱们赶快回家。要是官差问起来,打死都不能说。知不知道?“年纪大一点的二狗不断地叮嘱自己的小伙伴。

      “我打死都不会说!“小七带着哭腔回答。两个人把牛羊赶得飞快,不一会就沿着小溪下了陡坡,身后留下一大片被牛羊糟蹋的乱七八糟的草地。

      坐在树杈上的狗子见无数的人开始沿着周边搜索,一个后空翻,到了另外一棵树,没几下就来到官道边上,跨上拴在路边的马背,一抖缰绳,就去了程家。

      云烨和老牛,还有老程父子喝了整整一夜的酒,天亮的时候才醉醺醺的和衣躺下,谁知道刚睡了一会,断鸿就出现在他的床前,不说二话,两根手指就贴在云烨的脖子下面感受脉搏,发现云烨真的喝醉了,脸色变得很古怪,又抓起云烨的手腕重新试探,没错,确实喝醉了,被他这么折腾都没有知觉。

      断鸿见跟在云烨身边伺候的辛月一脸的怒容,赶紧赔礼说:“夫人,这是陛下的命令,要奴婢必须弄清楚云侯昨日还有昨晚都在那里,不容奴婢懈怠。“

      辛月还没说话就听老程的声音从外面传来:“昨日做一整天小烨都在老夫府上作客,晚间我们和老牛喝了一宿的酒,这才安顿下来,出了什么事?“

      断鸿冲着老程施了一礼说:“公爷上了万民殿自然会知道,如果云侯昨日整天都在程府作客的话,那就没事了,此事陛下严令不许外泄,请公爷恕罪。“

      听了断鸿的话,老程顿时就开心起来大笑着说:“那就好,这小子昨日一整天都在这里,规规矩矩的喝酒吃饭,哪都没去,不但他在,他全家都在,怎么?这个时候了我还要去万民殿点卯?能不能替我遮掩一下,就说老程病了,顺便说云烨,老牛全病了就好。“

      “程公,这个时候不适宜告假,您和牛公,云侯还是走一遭万民殿为妥,陛下下令,不论云侯在做什么都必须即刻入宫。“

      正在辛月给丈夫喂醒酒汤的时候,一大早去皇宫执勤的程处默匆匆的回来了,担忧的看看云烨,小声的对父亲和老牛说:“昨日酉时,吐蕃使节的营地忽然出现五鬼搬运,财货尽失,紧接着大地塌陷,吐蕃使节的从吏死了不少于三百人,都是被活埋的,吐蕃大相求告于大唐,要求寻找凶手,否则就会尽起大军问罪。”

      老程,老牛面面相觑,吐蕃人问罪的话可以当放屁,现在满大唐的武将都闲得无聊,有出战的机会实属不易,无论和谁开战。

      至于这种天崩地陷的事情怎么会找云烨的麻烦?这孩子昨日一整天确实就在家里喝酒,那都没去,陛下这是想多了。

      云烨被辛月灌了两碗醒酒汤这才醒过来,趴在床头吐得昏天黑地,稍微感觉好点,就被辛月套上官服,送上了马车,自己也跳上马车一路服侍。

      这一路,云烨没走几步就会停下马车趴在马车尾部呕吐,不论辛月给他灌了什么东西都会吐得干干净净,不过啊。云烨越是吐得凄惨,断鸿就越是高兴,这是完完全全的醉啦,只要那种事情不沾到身上就是福气,这时候难受一点算得了什么。

      当步履蹒跚,面色蜡黄的云烨被侍卫扶进万民殿,李二都吓了一条,云烨这完全是只有半条命了,不由得站起来疾声问断鸿:“蓝田侯,这是怎么了?生病了吗?有没有找孙道长看过?”

      断鸿连忙说:“回禀陛下,蓝田侯云烨没生病,只是大醉呕吐所致。”

      听了断鸿的话,李二这才坐下来,让人搬来一个垫子让云烨靠着柱子坐好,指着耷拉着脑袋一抽一抽的云烨对大殿左侧浑身甲胄的禄东赞说:“卿以为如何?”

      禄东赞站出来拱手说:“纵观大唐勋贵,我只与蓝田侯素有仇怨,如今有此匪夷所思之事发生,我实在不知如何回去对我王交代,只请陛下派遣干吏速速破案,以免影响贵我两国之情,蓝田侯敏酊大醉,难道不是事后庆贺所致吗?”

      “大相慎言,云侯乃是我大唐传命国侯不容诋毁,老夫刚刚打问过了,云侯从昨日起就带着全家在卢公府上做客,未曾踏出程府一步,大相之言实在是让人齿冷。”房玄龄刚刚问过站在身边的程咬金和牛进达,知道云烨的确没有离开过程府,这种事情很容易鉴证,程牛二人也不会因此说谎。

      耷拉着脑袋的云烨忽然站起来,踉踉跄跄的走到万民宫外面,抢过内侍手里捧着的痰盂,又是一阵撕心裂肺的干呕,这回连黄绿色的胆汁都吐出来了。吐完之后吧唧一声就趴在白玉阶上睡了过去,两天晚上没睡觉,实在是太难受了。

      内侍赶紧进殿禀报说云侯现在呕吐的是胆汁,这样下去恐怕会伤了身体,李二怒气冲冲的拍着椅子吩咐太医把云烨带去前殿照顾,自己对禄东赞生气的说:“云烨一向心高气傲,如果真的是他做的此事,断然不会装醉逃避,你要破这个案子恐怕需要他的配合,照现在的样子来看,他大概不会接手,你禄东赞也是智者,何不自己查明,只要你能证据确凿,朕一定会给你一个交代,退朝!”

      李二发完脾气,挥挥袖子就转身离去,把禄东赞晾在边上不理睬,大理寺卿戴胄拱手对禄东赞说:“大相放心,大唐绝对不会袖手旁观,刚才陛下说的乃是气话,陛下一向甚喜云侯,见他遭罪,心中不快乃是常情,但是在长安发生了如此惊天大案,大理寺不会袖手,老夫已经派遣了最得力的属下前往别细柳营,没有人可以把一件案子做的天衣无缝,总会有蛛丝马迹留下,只要大相全力配合就是,在案子没有真相大白之前,不得与云侯私下里争斗,否则,大唐的律法不会容情。”

      戴胄从来就不会说漂亮话,鸿胪寺的唐俭苦笑着搓手,听着这些像恐吓多过像安慰的话,摇着头走过来对禄东赞说:“管律法的官员就是这样,大相不必动怒,听说吐蕃正在制定自己的律法,大相此次前来,观政也是要务之一,何不借此机会好好地观察一下大唐律法,将坏事变为好事,通过这件事,完整的把大唐律法流程跟一遍说不定会对吐蕃的律法有所裨益,它山之石可以攻玉,大相切不可小觑律法。大唐能有今日的繁华,全靠律法约束人的行为,本官认为,吐蕃也会有这方面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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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六节我妻子不卖

      云家人在自家的地里翻腾了一天,到底找到了十一具尸体,从白发苍苍的老妪到垂髫的童子都有,地方很隐秘,埋得却很不经心,如果不是被野狗刨了出来,云家一时半会还找不到,整个长安再一次被震动了,辛月都不敢想象如果不是云家自己人挖出来的,会有什么后果,因为国子监的学生和先生已经在集体上书,要求严惩凶顽。

      国子监这几年做事非常的低调,没办法,学生的质量敌不过玉山书院,所以国子监的先生们就开始强调另一门学问,那就是风骨。

      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屈子有问天之慨,颜回有瓢饮之坚,以前人们都认为风骨这东西是从骨子带出来的,现在,国子监在把风骨当成学问来讲,来要求。

      孔颖达和其他夫子认为,作为君子就要其责己也重以周,其待人也轻以约。重以周,故不怠;轻以约,故人乐为善,削峰填海,以大气魄克佞顽,以大心胸迎天下,学生当以天下百姓的福祉为己任,敢说,敢言,敢辨,迎难而上。

      没想到这样做的效果很好,国子监的学生虽然在学问上不如玉山书院的学生,但是骨头却一个比一个硬,李二大喜,御史,言官,掌刑多用国子监生员,国子监也搬出了皇宫,在南山宫苑里开始了自己的大发展。

      他们对时事非常的关心,以至于云家庄子上的惨案刚刚出现,他们就蜂拥而至,调查,取证,研究,了解事实之后,集体上书要求将这个残忍的凶手明正典刑。

      云烨也很希望把凶手千刀万剐。希望很美妙,可是现实却是冷冰冰的,一个月的时间过去了,满山的阔叶林早就掉光了树叶,大雁也飞回南方了,凶手仍然不见踪影。

      有风骨就意味着固执,惨案没有结果不成,蓝田县县令尸位其上,难道说迫于某些权贵的压力,就不敢为民伸冤了?你不敢。我们来。

      十几个观政的国子监监生来到云家,要求云烨出来接受讯问,结果云烨很不高兴。家里从草原带来的十几头大狗空群而出,撵的监生们狼狈逃窜,跑了两三里,又被云家的护卫抓住,塞进马车里送回了国子监。

      “蠢猪。看好自己的小命,现在凶手就在云家附近,要是把你们这些蠢猪也杀掉,云家真的就百口莫辩了。”

      刘进宝带着众护卫把这些学生全部从马车上赶下来,露着白牙警告过之后,就要离开。走了三两步又回来了对为首的一个学生说:“我家侯爷说了,你们要去云家庄子也成,只要签了生死文书就好。不管你是怎么死的,不要赖到我家头上,只要你们拿出生死文书,我们就绝对不会管你,除了云府后院不能进。其他的地方随你。”

      监生欺人太甚的话没出口,李金宝就跨上骏马一溜烟跑的不见人。

      李二。长孙,房玄龄,杜如晦,长孙无忌都很清楚云烨在做什么,长安的惨案不过是洞庭湖之战的延续,城门上的出现了新的鬼头,这是在云烨提醒之下,百骑司的人才重新查看了城门,最后在水门上,发现了新的鬼头,一颗婴儿面的鬼头。

      长安城里的杂耍基本上都是由外族人统治的,摔杆子,叠乌龟,爬高旗,赤脚走火堆,爬刀山等等,至于顶个盘子,踩个缸在长安是得不到赏钱的,最让人欢喜的是荡秋千,这东西平日里大家都玩,可是谁也没见过把秋千荡成圆圈的,最要命的是荡到半空还能松开手,那个最漂亮的小娘子就像燕子一样飞了出去,围观的人都闭上了眼睛,一个花不溜丢的小娘子就要摔成肉饼,长安到处都是石板路,想要一个完整的尸首怕是不容易,胆小的闺女家已经尖叫起来。

      等了半天没听见惨叫,这才发现那个小娘子居然抓住了半空里的另一个秋千,两个人在半空中一高一低的把秋千荡成了风火轮。

      等到安静下来,一个撇着腿的侏儒戴着花帽,向众人讨赏,有缺德的故意把铜板举得高高,让侏儒蹦跶着小短腿和自己抢铜板,侏儒滑稽的样子让众人立刻就大笑起来。

      杂耍队伍里就他和小娘子是黑头发,黑眼珠的唐人,其余的全是金发碧眼的波斯人,不知为什么,那些波斯人好像很害怕那个小娘子和侏儒,不过这在大唐人看来,实在是正常的不能再正常了,自从云侯那句大唐人是用来让人恐惧的,不是让人喜欢的这句话传开,胡人们就更加的谦卑,而唐人则变得更加骄横。

      小娘子发如乌云,肌如白雪,穿着两节衣风车一样的翻着筋斗过来,笑嘻嘻的抱起侏儒轻松地从看美人看傻了的大汉手里取走了铜板。

      看到这一幕,铜板雨点般的抛了过来,侏儒惨叫一声好像被铜板砸晕了,躺在地上抽抽,一边抽一边狡黠的睁开一只眼睛偷看众人。小娘子则抽抽嗒嗒的开始哭自己的丈夫,等众人的铜板抛得差不多了,侏儒就爬了起来,到处施礼感谢长安人的慷慨。

      “小娘子,刚才那手翻肚亮脐给大爷再演一遍,大爷要是看得爽,这枚银币就归你了。”一身的绿袍配上一顶绿帽,深秋天抓着一把绿油油的折扇,这就是李怀仁的全部装扮,云烨陷进了大麻烦,出不来,长孙冲在岳州盯着水贼盖房子,程处默要去皇宫里执勤,只有百无聊赖的李怀仁无所事事,带着护卫到处闲逛。

      早就看着这个玩杂耍的小娘子垂涎三尺了,尤其是刚才小娘子筋斗翻得和风车一个模样,穿着两截衣,雪白的肚皮露在了外面,肚脐都被看看的清清楚楚,心痒难熬之下哪里会顾得上这里是不是长安闹市。

      侏儒走上前来一个劲的打躬作揖,李怀仁这个时候眼睛里只有美人,那里把侏儒放在眼里,一抬脚,踢皮球一样的就把侏儒踢飞了,笑嘻嘻的把银币放在小娘子雪白的小手里,拉着小娘子的手不松开,小娘子那里是久经沙场的李怀仁的对手,不管如何用力,也逃不脱魔掌,一只小手被人家在掌心搓弄的变成了粉红色。

      小王爷这就算是看上这个小娘子了,管事拎着侏儒的脖领子提到自己的面前说:“小子,你有福了,我家小主人看上你娘子了,开个价,只要不离谱,老子不还价,给你钱财好好地再去娶八个老婆,这个归我家小主人了,听见了没有?”

      “我妻子不卖!”侏儒的话说的斩钉截铁,但是脖子被衣领勒住了,说不清楚。

      “什么?十个金币!你个小王八蛋人小心不小,长安市上买一个丫头才不过五个银币,长得水嘟嘟的新罗婢不过才六个银币,你敢张嘴要十个金币?”

      买卖人口在长安并不罕见,卖老婆的就比较少见,很多走投无路的家伙会把老婆质押给别人,一旦还不上钱,老婆就成人家的了,不过这样子做不能被官府知道,只要官府发现了,不管是买人的,还是卖人的都会被发配一千里。

      “我妻子不卖!”侏儒踢腾着小短腿挣扎着说出一句话。

      “这就对了,你不能一口气把价钱咬死,你老婆是难得的美人,要价五枚金币还像个样子,少爷,少爷,小娘子成了咱家的人了,您把人送到马车上去!”

      李怀仁对着自家的管事伸出来一个大拇指,手腕子一抖,小娘子就飞上了他的肩膀,扛着小娘子飞快的向自家的马车走去。

      “我妻子不卖!”侏儒拼着自己最大的力气嗥了一嗓子,他尖细的声音随即就淹没在众人的起哄声里,一个女人卖了五枚金币,看样子还是一个妇人,燕来楼最美的小娘子的缠头也不过一枚金币而已,这个侏儒算是发了。

      护卫很快就从旁边店铺里找人写好了契约,在侏儒的小手上涂了印泥,整只手掌就按在了契约上,管事哈哈大笑着从怀里掏出五枚金币,当着众人的面拍在侏儒的小手上,说了声银货两讫,就抬腿去追已经跑远的马车。

      “我妻子不卖!”侏儒终于撕心裂肺的喊了一嗓子,所有人都安静了下来,一个巡街的武侯走过来一脚就把侏儒踹个跟头,大声说:“明明看到你把老婆卖了,收了人家五枚金币,刚才商讨价格的时候怎么不说,现在嚎什么嚎?再嚎抓你到大牢里,让你嚎个够!“

      市侩的长安人只看到五枚金币,好多人都在想,要是给自己五枚金币到底卖不卖老婆?这念头刚刚升起,就不好意思的左右看看,往人群里一钻不见了。

      浑身沾满泥土的侏儒跌坐在地上,等众人散尽了,就随手把金币抛进了铜盘,站起来掸掸身上的泥土,看了一眼李怀仁走的方向,低声说:“福祸本无门,尤人自招取。如果你肯把那个女人永远带走,我倒给你一千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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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八节粗俗的公主

      俗语说的好:冬至在月头,要冷在年底,冬至在月尾,要冷在正月,冬至在月中,无雪也无霜。“

      每年十一月就到了冬至,农家就是靠着冬至这一天到底是在月初,还是月中,或者月尾来安排自己冬天的生活的。

      以前云家庄子上过冬,很简单,只需要储备够柴火就好,一天里头少活动,全家窝在火盆边上慢慢的熬冬天,不管发愁还是开心都在等太阳慢慢的下山,就这样把一整天的时间熬过去。

      现在不一样了,谁有空闲坐炕上打发时间,二流子才会这样做,暖房里的青菜需要打理,后院的猪羊需要喂食,鸡鸭窝里的蛋还没有捡拾,鸡窝还好些,鸭子下蛋就很随便,想下了,屁股一撅蛋就掉出来了,大冷天的日子里,用不了多长时间,鸭蛋就成了冰蛋。

      一大早,小的就被轰起来去上学,十岁以前不管男女,云家庄子上的娃娃都是要上学的,当家的主妇给娃娃盛一碗粥,昨晚吃剩下的馒头给一个就当是早餐了,敢要油饼吃会被老子揍,学堂里中午有吃的,在家里要勤俭。

      吆着驴车上工只有云家庄子的人会这么干,因为炭窑,瓷窑,石灰窑这些大型的窑洞群都在旱塬上,上工需要走百十里路,云家庄子的农户基本都是窑上的管事要嘛就是大匠,一个月就回家一趟。

      原来窑洞就在家门口,后来侯爷嫌这些火窑脏,玉山百十里之内不许有这些作坊。敢把东羊河水弄脏会被打折腿,其实农户们不明白,小屁孩光着屁股在水里游水可以,农妇在河里洗衣服洗菜可以。怎么就不许窑上从河里取水?最后一致把原因归罪于侯爷太爱干净。不喜欢黑乎乎的火窑。

      不过在旱塬上干了三年之后就明白侯爷为什么不允许火窑建在自家的土地上了,一股股的黑烟遮天蔽日,空气里都有一股子呛人的烟酸味,下雪的时候白白的雪地上经常会铺上一层子黑黑的煤灰。

      云家庄子的发现了这一点。但是都把自己的嘴巴闭得紧紧地,长安现在到了多雾的早上,满城就会被烟雾笼罩,弄得独立于龙首原上的皇宫好像建在黑云之上。

      这就是前车之鉴啊,云家庄子才是住人的好地方,所以在玉山,火窑是被严厉禁止的,颜料作坊,造纸作坊。皮革作坊。羊毛作坊。纺织作坊,都在禁止之列。

      自从许敬宗把书院的所有作坊都迁移到三原县的时候,蓝田县的县令非常的不满。好不容易才被说服,而三原县的县令主簿特意过境到玉山前来拜谢。毕竟治下的百姓们多了一些活路,书院的作坊从来都是以工钱丰厚而名声在外的。

      冬日的长安城就不是人能住的地方,日益繁华的长安现在足足有八十万人,家家户户的煤炉子不断地喷吐着黑烟,那里的空气可想而知,最可怕的是,烧的还都是大烟煤,关中就出产这种煤。

      每回进城办事之后,云烨就觉得城里的达官贵人非常的可怜,一千多年前的古人就能享受到后世子孙的待遇,不容易啊。

      长孙咳得厉害,皇宫里住不成了,她本来就有哮喘,这些年被孙思邈不断地用药安养,总算是没有再发作,原本贞观九年故世的长孙到了十年,依然身体安泰。

      太子侧妃侯氏在边上怂恿说:“母后,您身子不适,依儿臣看,都是被城里的煤烟熏得,儿臣听人说气疾最忌讳的就是烟气,不如儿媳陪您去玉山住一段日子可好?”

      自从生了闺女,侯氏嚣张的劲头被打消了不少,好在太子对闺女却疼爱到骨子里去了,稍微弥补了一下她的遗憾,如今正要鼓足勇气发誓要再生上七个八个男孩子。

      半靠在床榻上长孙点点头,冬日里的长安城确实让她待着难受,气喘不上来,嗓子痒的厉害,想要痛痛快快的睡一觉都做不到,去玉山也好,孙思邈和云烨都在一定能让自己胸口松快些,像现在这样压着大石头一样的感觉,真是要命。

      很奇怪,车架一过灞桥,长孙就感觉好了一些,昏昏沉沉的躺在车架里睡着了,等到睡醒的时候,才发现自己已经早就到了玉山,车架停在自己的小楼边上,所有的随从都护卫在左右,只有小楼里有不断忙碌的侍女。

      “母后,您难得能入眠,儿媳见您睡的香甜,就不忍唤醒,您这一觉,足足睡了五个时辰呢。“侯氏一边帮着长孙穿好衣服,又把大氅给皇后包上,这才高兴地吩咐宦官太步撵,长孙抬手阻止了,自己从车架上下来。

      外面湿冷的空气让她轻咳了一下,但是等到胸腔里的浊气吐尽,就感到全身都舒坦,活动一下自己的双臂,并不急着进入小楼,而是在路边的小径上踱步。

      长孙最喜欢的地方就是玉山,以前还总是去九成宫,自从玉山横空出世之后,这几年里就去了一趟,她喜欢踩着枯叶散步,也喜欢看瀑布鸣泉,有时候去书院的图书馆一坐就是一整天,抱着书本去饭堂打一点简单的饭菜,和那些学子们一起用餐,顺便问问他们的状况,

      和年轻人在一起她总是觉得自己也变得年轻。

      皇后不该是这个样子的,应该是高高在上的天下之母,不是没有大臣上本弹劾过自己有失礼仪,但是长孙真的不在乎,一辈子难得开心,依然我行我素,李二将弹劾皇后失礼的家伙远窜到了高州钓鱼,他对皇后的这点小爱好持赞许支持的态度。

      皇后住的小楼不远处就是一片南竹林,她看见两个小姑娘正在竹叶婆娑的地方拿着锄头刨地,好奇的走过去之后,才发现是高阳,和兰陵,两个人挖地挖的起劲,累的呼哧呼哧的,脑袋上热气缭绕,旁边的竹篮子里放着四五根冬笋,看样子挖了有一阵子了。

      一看就不是一个会干活的,好好地笋子被一锄头挖成了两截,真是的,长孙接过兰陵的锄头,没理会两个丫头施礼,绣鞋踢开地面上的枯叶,顺着竹鞭的走向很快就发现一根冬笋,三两下就挖开泥土,轻轻地卸下一根完好的笋子。

      “母后好厉害,姐姐是笨蛋,已经挖断好几根了。“马屁精兰陵立刻就上前恭维,恭维的同时还不忘记踩高阳一脚。

      “怎么想起来这里挖笋子?挖冬笋的时候还不到,现在挖没多少能吃的地方,糟蹋东西。“长孙一连挖了三根笋子,感觉全身热乎乎的,这才停下手问高阳。

      “云丫和武媚有红油炒的酸笋,可好吃了,姐姐去问她要,她才给了一点,然后姐姐就生气了,要自己挖笋子找厨子腌酸笋。”在长孙面前,高阳的话很少,但是马屁精兰陵早就把她的一切汇报了出来。

      长孙大笑了起来,拎着锄头让姐妹两拿着自己挖的笋子跟着自己走,出了竹林才发现外面已经开始飘雪花了,皇宫的侍卫正在这里布置岗哨,牛车上拉的都是从书院借来的一个个的小亭子,这种小亭子是可以随便移动的,四周加装了玻璃,专门给野外的护卫们使用的,自从上回云烨听到那些在山里冻得嚎叫的护卫长音之后,就专门让书院设计了这东西,里面有一个小炉子,人待在里面很舒服,明哨点上油灯就是,暗哨只要不点灯就好,有卯榫接口,一盏茶的功夫就能搭建好,这东西的出世赢得了所有护卫的好评。

      “母后,我今晚能不去书院睡觉吗?一大早要跑步,太冷了,我鼻涕都被冻出来了,这样不符合我一个公主的仪态。”

      “不行,你们晚饭可以和母后一起吃,但是必须去书院睡觉,明天早上也要去跑步,鼻涕的事情就需要你自己想办法了,流鼻涕的公主确实不雅。”

      “我只是流鼻涕,云丫睡着了有时候会放屁,我有一回起夜听到了,很响,吓了我一跳,早上问她,结果她就打我,还不理会我,以前都给我酸笋吃,现在就不给了。”

      听着兰陵絮絮叨叨的说书院的事情,长孙笑的乐不可支,摸着兰陵的脑袋说:“你一个机灵鬼怎么就没想到这一点?闺女家家的被人家问到了羞处,让人家怎么做人,她打你我就不信你没有反击?”

      “兰陵给人家起外号名字叫屁王,说她放的屁声音很大,是屁中之王,结果这名字在书院传开了,不但女生知道了,就连男生好些人也知道,云丫整整哭了三天,他哥哥回来才算是安定下来,兰陵被处罚了。”

      “我最多是给厨房帮忙,你跟随着魔姬学习那些奇怪的动作我还没有告诉母后,就穿着亵裤,腰扭的像蛇,屁股抖得像筛糠,母后您不知道,现在高阳的腰非常的软能把脑袋搁屁股上。”

      长孙的眉头皱的厉害,自己的两个闺女去书院之前从来说话不会这么粗俗,怎么在书院停留了大半年,就屁股啊。屁王之类的都出来了,这哪里还是公主?明天就要问问云烨,怎么教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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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九节少女之心

      高阳,兰陵陪着皇后吃完饭,就被马车送回了书院,兰陵趴在窗口看着外面的小雪对高阳说:“你觉得这个法子有没有用?”

      高阳低着头整理那些笋子,对兰陵的话充耳不闻,自己已经许配给了房遗爱,当时还很不满意,现在看起来是多么的幸运啊,房遗爱一身的武艺,虽然在勋贵少年中算不得最好,遇到李鹏程他们还是会丢盔弃甲,但是和其他姐妹的夫婿比起来已经算的上一等一的了。

      “我知道没用,母后那么聪明,一定会看穿我的小把戏,如今吐蕃人在不断地游说那些大臣,想答应他们和亲的事情,现在年纪最合适的就是我了,姐姐,我不想去吐蕃,先生说了,那里基本上没有夏天这一说,一年里只有三个季节,大雪覆盖的日子足足有半年,更何况,咱们唐人上了吐蕃高原,活不久的,姐姐,帮帮我吧。”

      兰陵的小脸变得煞白,在窗外纷飞的白雪映衬下显得格外的娇弱,自古以来和亲的女子就没有好下场的,汉家四百零六年的江山,不知浸染了多少皇家贵女的血泪。

      王昭君出塞一曲平沙落雁,断人肠,蔡文姬的胡笳十八拍催人心肝,兰陵只想躲在大唐卖自己的奶糖,不愿意去白雪皑皑的高原做吐蕃王的妃子,好不容易想出了粗俗这一个办法,如今看起来,效果不佳。

      高阳不敢给她胡出主意,这时候的兰陵哪怕是救命稻草也会死死的抓住,她们偷偷看了那些吐蕃人,结果被吓得魂飞天外,脸上涂着淡黄色的泥巴,她们不敢肯定那到底是什么东西,风吹过来。腥膻的气味能让人闭过气去,大夏天披着羊皮袄,上面的虱子在进进出出的闲逛,其中的一个武士,摸到了一个肥硕的,想都不想就扔进了嘴里……

      吐蕃人一般只洗两回澡,一次是出生,一次是死亡,想起先生讲述天下地理风俗的话,兰陵认为自己如果去了吐蕃绝对没有活过十天的可能。

      高阳使劲的想。她发现除了大姐,好像别的姐姐的婚事都是父皇指的婚,大姐的也是。那个人听说和吐蕃人一样的恶心,但是很快,那个土王就死了,大姐最后成了那片土地的主人,如果兰陵想要逃避过去。除非他出手。

      犹豫了半响,才小声的在兰陵耳边说出了自己的主意,兰陵死灰般的面容终于恢复了一点血色,小拳头握的紧紧地,自己怎么忘了,大姐夫才是自己最后的希望。

      进了院子。女管事就落下了门闩,兰陵直接回了自己的寝室,只见云丫。小武,长孙兰,正拥着被子坐在下铺上打牌,见兰陵回来了,云丫张口说:“我牺牲了名节帮你。不知道有没有效果?反正我不打算嫁人,有没有名节都一样。你们皇家怎么这么麻烦啊,要是我哥哥,才舍不得把我们嫁给那些臭人。

      臭人才打小暮的主意,我哥哥这些天就不断地找吐蕃人的麻烦,听说吐蕃人的腿已经被打折了好几条了。“

      小武推了云丫一下说:“不一样的,师父站在自家的立场上考虑问题,陛下需要站在天下的立场上考虑,吐蕃人难得的向大唐示好,这确实是一个两家修好的好机会,更何况将来大唐公主的儿子可以继承吐蕃王位的话,岂不是世世代代都会友好下去,嫁一个公主很划算,如果这个公主够聪明,背靠大唐,说不定很快就会大权在握,当然需要先把自己的丈夫还有那个禄东赞弄死才成。”

      长孙兰,云丫,兰陵,包括刚刚进门的高阳都听得目瞪口呆,小武见几个人都变傻了,把手里的牌放下说:“吐蕃人不是要娶公主,他们是想要公主的嫁妆,大唐也不是要嫁公主,是要求吐蕃臣服,反正对大唐和吐蕃两方面来说,公主无所谓,就是送一头公猪去,只要嫁妆让吐蕃人满意,他们也会高高兴兴的迎娶。

      兰陵,你把自己的身份高看了,你没那么重要,在天下社稷面前任何人都是无足轻重的,不过依我看啊,谁最合适呢?隔壁屋子里的那个妖精最合适。

      要脸蛋有脸蛋,要身材有身材,又是商贾之女,随便找一个王爷收为义女,给她加上一个公主头衔,嫁过去了事,这个妖精说不定就会把吐蕃掀个底朝天,要心计有心计,要手腕有手腕,再加上人长得漂亮,吐蕃的那些鳖蛋还不高兴的晕过去啊。“

      长孙兰颤抖着声音说:“小武,你们不要害庞匙儿,她那么柔弱,去了高原一定是死路一条,咱们不能这么做。”

      “庞匙儿是你朋友,兰陵是你表妹,你想想吧,反正都是死,庞匙儿去死,还是兰陵去死,长孙兰,想清楚,这个世界没有两全其美的事情,兰陵不愿意去那是肯定的,庞匙儿愿不愿意去你怎么知道,说不定他们家正好想开拓吐蕃商道正愁找不到门路,现在有这么好的机缘,说不定人家求之不得呢。”

      长孙兰支支吾吾了很久,突然说:“我才不要现在就选择,武媚,你想的太简单,说不定人家吐蕃人嫌弃商贾的身份太低,要一个身份高的,这里面公主下来就是你和云丫,你怎么不在你和云丫之间选择?非要我在匙儿和兰陵之间选?”

      小武习惯性的拿出自己的折扇在手上玩一圈,拿扇子柄挑起长孙兰的俏脸笑着说:“哎呀,没看出来,平日里闷葫芦一样的长孙兰今天倒是牙尖嘴利,说得好,如果是我和小丫,你猜猜会发生什么事?”

      长孙兰摇摇头,兰陵也摇摇头,只有云丫没心没肺的傻笑。

      “我敢保证,吐蕃人一定娶不成我们,因为我师父不答应,我师父不答应,吐蕃人就会很麻烦,知不知道,吐蕃人莫名其妙的死了三百多,我敢说,吐蕃人要是敢要我们,一定会死的更多,即使我和小丫上了高原,弄不好那个吐蕃王已经死翘翘了,我们去直接当王后,大权在握,也不错。”

      “白痴!”高阳骂了一声就脱掉自己的衣服爬上了自己的床铺,和这些把天下英雄看得狗屎不如的白痴实在没什么好说的。

      兰陵刚刚起了兴致的脸一下子就垮了下去,低着脑袋也脱衣上床,没了说话的兴趣,自己的父皇,母后,是人里面的霸王,吐蕃的松赞干布听说也是人杰,这次来大唐的禄东赞听说也博得大唐君臣的一致好评,自己一个小女子,想要在这些人手里钻空子,太难了。

      长孙兰有点不好意思,他家里的哥哥多,回家的时候总共是能听到他们指斥方遒的声音,所以耳濡目染了这些激情,现在被高阳一语道破,很是难为情。

      小武站起来,拿着扇子敲着脑袋说:“白痴和天才只有一步之遥,知道这话是谁说的吗?是我师父说的,他又说,燕雀和鸿鹄之间的也有共同点,那就是都要飞,没有经过实践检验的话,你不能说他是错的,哪怕这句话听起来非常的可笑,很久以前,人们认为肉只有一种吃法,那就是烧烤,后来锅子出现了人们开始知道煮肉了,以前人们认为从悬崖上往下跳绝对会被摔死,结果,魏王殿下证明只要做好准备挂上降落伞一定就摔不死。

      高阳,你只凭猜度,凭什么说我的主意是白痴?“

      高阳把身子钻进了被子里,把自己的脑袋捂得严严实实,不和武媚争论,因为这样的争论绝对是武媚所擅长的,书院里有一条座右铭就是,从不在别人最擅长的领域向他发起进攻,既然自己的长处是理智,武媚的长处是疯狂和冒险,和她争辨是不理智的。

      没有人和自己说话,小武也觉得无趣,看到长孙兰脱得就剩下一件胸围子就吓唬她说:“今晚可是希帕蒂亚先生查房,要是被非礼别说我没警告你。”

      长孙兰翻了一个大大的白眼给小五,抽出被子里的暖婆子,自己钻了进去,大雪天钻热被窝实在是绝顶的享受啊。

      隔着玻璃看着外面大团的雪往下落,小武觉得没意思透顶了,不知道远在蜀中的娘亲和大姐,小妹是否平安,上回来信说大姐嫁人了,男方是一个小吏,小武就对姐姐深深地不值,公爷家的长女居然嫁给了小吏,实在是有辱门楣,姐姐那么漂亮,太可惜了,如果娘亲和姐姐她们没回蜀中,自己在书院里应该很容易就能给姐姐找一个好丈夫,哪怕是现在苦几年,将来一定是诰命夫人的命。

      刚才的一番话勾起了小姑娘的思绪,我到底要嫁给谁?侯杰?这是个傻子,还没脑子,嫁给他岂不是要倒霉一辈子?

      狄仁杰?太熟了,几乎可以说熟的没了感觉,和他生活一辈子,现在就能知道八十年以后的样子,太没劲了。

      小武的脸孔突然红了起来,把下铺的小丫踩得兹里哇啦的大叫,攀上自己的上铺,衣服脱得精光,用被子把自己裹得严严的,好像被子就是自己遮风挡雨的外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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