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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我闪婚,有类似经历的都来说说结果和处理方式吧。 [打印本页]

作者: mm518    时间: 2009-11-14 10:00     标题: 我闪婚,有类似经历的都来说说结果和处理方式吧。

去年,我闪婚了,至今除了钱不够用以后,乱如牛麻的小问题层出不穷,请有经验的兄弟都来发表一下意见,交流一下。
作者: christina78    时间: 2009-11-14 10:04



啥是闪婚?
作者: mm518    时间: 2009-11-14 10:06

从认识到领红本本半个月时间,应该可以算闪婚了
作者: 蜗蜗    时间: 2009-11-14 10:07

楼上的,可以啊,佩服,我没这实力

哈哈,又一福
作者: christina78    时间: 2009-11-14 10:08



好浪漫哦~~
作者: christina78    时间: 2009-11-14 10:12



蜗蜗带病坚持工作,周老板感动得热泪盈眶,立刻升官三级,涨五级工资~~~
作者: 西山放牛娃    时间: 2009-11-14 10:13

楼主,您太强大了,认识半个月就敢去领红本本了,真是拼死吃河豚啊!
作者: firefox520    时间: 2009-11-14 10:13

引用:
原帖由 christina78 于 2009-11-14 10:08 发表


好浪漫哦~~
美女,你真的很牛啊,以后回复不要钻空子了~多打几个字吧~
不过你真的很有“福”气啊,昨天看你有个回复居然挂了两个“福”
今天这个帖子里你的三个回复居然也都有“福”
说是不是和sis的系统有一腿啊~

这年头闪婚太多了,还是要仔细考虑再决定自己的婚姻大事哦

[ 本帖最后由 firefox520 于 2009-11-14 10:15 编辑 ]
作者: 崔夏甄怡    时间: 2009-11-14 10:15

闪婚闪离呗,好就在一起,不好就分开,没事的,天下女人多得是
作者: christina78    时间: 2009-11-14 10:17



一个衍生问题。。你们相信一见钟情不?
作者: 蜗蜗    时间: 2009-11-14 10:17     标题: 回复 8楼 的帖子

她那是山寨的,自己挂的灯笼,违规她已经习惯了,我已经无语了
作者: mm518    时间: 2009-11-14 10:18     标题: 回复 9楼 的帖子

楼上的不厚道了吧?宁可教人打仔,勿教人分妻哦!
作者: 蜗蜗    时间: 2009-11-14 10:18     标题: 回复 10楼 的帖子

我相信,但可遇不可求啊
作者: 西山放牛娃    时间: 2009-11-14 10:20

引用:
原帖由 christina78 于 2009-11-14 10:17 发表


一个衍生问题。。你们相信一见钟情不?
反正俺不信,这结婚又不是过家家,泡MM倒是经常“一见钟情”的
作者: christina78    时间: 2009-11-14 10:25



所以说所谓的“一见钟情”,都是发情期的肉体吸引,对吧?
作者: blackfish2001    时间: 2009-11-14 10:32

想起以前看的书,一段描写:
有一天,在街上看到一个女孩迎面走来,很是漂亮,我就爱上她。等我走到她身边闻到一股不好闻的味儿,就不再爱她了。
可能你在结婚前没有闻到她身上到底是什么味道。哈哈哈哈。
作者: 西山放牛娃    时间: 2009-11-14 10:32

引用:
原帖由 christina78 于 2009-11-14 10:25 发表


所以说所谓的“一见钟情”,都是发情期的肉体吸引,对吧?
呵呵,这么说也有道理,就是太直白了些啊
作者: fkangel    时间: 2009-11-14 10:40

闪婚?么见过,最快的也有3个月,算不算,想起来又要包红包了,哭啊
作者: mm518    时间: 2009-11-14 13:48     标题: 回复 18楼 的帖子

三个月算不算闪我也不知道了啊,包红包怕什么?有吃有喝的,亏不了多少啊。
作者: spsis    时间: 2009-11-14 15:42

没有类似经验,无法帮你呀

俺跟老婆认识三年半,才修成正果,两年之后开枝散叶鸟^^

不过俺刚见到她就被强烈吸引鸟,一周闪爱鸟

一见钟情我是相信滴,因为我正因为这个整日陶醉哩

谢谢福老赞同哈^^
作者: co776    时间: 2009-11-14 16:34

哎,其实好多一见钟情都被抹杀在萌芽之中。
生活中男女电光火石的一瞬间多了去了,就看双方能否抓得住了。
其实呢闪婚最大的问题不是感情,而是婚后生活的规划。
我也想找个人直接就结婚了,但是已考虑经济,婚后的生活及孩子等等问题我退却了
不如同居呢
作者: 北京的茉莉    时间: 2009-11-14 16:58

克里斯蒂娜,最近觉得你很衰,老被扣金币哇。
作者: terca    时间: 2009-11-14 18:09

一见钟情我相信,随便哪个人都有可能突然遇到自己怦然心动的那个人!
但从认识到结婚只用了半个月就真是牛B了!
半个月的时间就足够了解一个人了吗?  反正我不敢尝试!
也许我又些老土吧,哈哈!
作者: kofdj    时间: 2009-11-14 19:13

闪婚,不错的,只不过小问题会遇来遇多,这要两个人认真的相处和包容了,如果不能和谐相处,那么就会离婚了。
作者: christina78    时间: 2009-11-14 23:22

引用:
原帖由 北京的茉莉 于 2009-11-14 16:58 发表
克里斯蒂娜,最近觉得你很衰,老被扣金币哇。
不是啊,其实是我在喂养我的宠物蜗牛~~~
作者: 蜗蜗    时间: 2009-11-14 23:30

呵呵~~娜娜你可以的,我真成宠物了,无语
作者: spsis    时间: 2009-11-14 23:34     标题: 回复 26楼 的帖子

蜗牛要是听到你这句话非气到吐血不可

他可一直以为在收你滴保护费哪
作者: christina78    时间: 2009-11-14 23:37



555,蜗蜗生气了,把保护费退回来了~~~
作者: 蜗蜗    时间: 2009-11-14 23:43

那个是因为不到10字,但有内容,飞大都还你金币了,我这有的也能还你金币,但这贴里你2个违规就扣扣吧,有时也得喂喂我么

[ 本帖最后由 kmshiwoniu 于 2009-11-14 23:57 编辑 ]
作者: mm518    时间: 2009-11-15 09:16

我以前天天都有一见钟情的对象,哈哈。
作者: cgp1011    时间: 2009-11-15 09:44

我单位一哥们三个月结婚的
不过人家门当户对
现在让人很羡慕啊
作者: gringoire    时间: 2009-11-15 10:07

这个楼主的确快了点吧,不过如果没什么大问题的也不错啊,夫妻二人在一起哪能不闹矛盾呢
作者: mm518    时间: 2009-11-15 13:41     标题: 回复 33楼 的帖子

小矛盾是会有的,大的还真的没闹过。就是因为小问题有时也哭。~~

[ 本帖最后由 mm518 于 2009-11-16 11:28 编辑 ]
作者: mm518    时间: 2009-11-17 08:42

怎么样才能让她死心踏地跟着我呢?她现在都不想上班。
作者: 猫饭    时间: 2009-11-17 09:25

这个闪婚带来问题太多,多认识几天,多交往一段时间也不晚啊,干嘛那么急着结婚啊。单身万岁!
作者: mm518    时间: 2009-11-17 09:33

企业生产力低,业务难做!! 老婆都养不起啦!!
作者: 只因有你    时间: 2009-11-17 09:58

俺从领本到离1年时间,还包括生孩子.快吧
遗憾的是还没穿婚沙,就离了)
作者: spsis    时间: 2009-11-17 13:33     标题: 回复 38楼 的帖子

安慰下

天下好男人还是有滴呀

何必单恋一根草
作者: nister_HL    时间: 2009-11-17 13:41

相信一见钟情,也相信日久生情。大千世界无奇不有
作者: mm518    时间: 2009-11-18 08:16     标题: 回复 40楼 的帖子

同感,正是相信后者,所以才闪了,差点闪了腰
作者: sengqx    时间: 2009-11-18 10:26

需要慢慢的培养感情吧。时间能够说明一切!
作者: mm518    时间: 2009-11-18 14:00

可惜的是,我自己都不知道我还有多少时间啊~
作者: spsis    时间: 2009-11-18 14:36

磨刀不误砍柴工~~

拉登mm加油哦
作者: mm518    时间: 2009-11-18 15:02     标题: 回复 44楼 的帖子

谢谢哦~ 有空过来请你吃狗肉煲~
作者: spsis    时间: 2009-11-18 15:04     标题: 回复 45楼 的帖子

狗~肉~煲~

有空咱们还是来碗羊肉泡馍吧,嘿嘿

牛船长写了篇‘(原创)蜗蜗啊,你在哪里!’还是不错滴,有空来瞧瞧哈
作者: bilara    时间: 2009-11-18 15:11

学习了什么叫“闪婚”,就是象闪电“啪”地一打,两个人就黏在一起了。不是520,而是502,那效果就只能这样了,如果两人都柔软,只要以后不要太折腾,还是能黏住的。
作者: spsis    时间: 2009-11-18 15:22     标题: 回复 47楼 的帖子

千万不要再出502了

害得我差点重复回帖被扣鸟,嘿嘿

福老说,他也很烦502哪
作者: wangxu82    时间: 2009-11-18 16:18

闪婚的人多了,无非就是应付家人领个本子呗。以前是恋爱然后结婚,现在是把两者分开了,结婚就领本,婚后再恋爱。要是恋了一段时间感觉不好再离啊。只要经济分开没什么大不了的,再说现在离婚了不写个人离异了,还是单身。要是换个城市就算你离婚十次都没人知道。不要紧,时代进步很快的
作者: zzti207    时间: 2009-11-18 21:59

闪就闪啊 我朋友闪了好几个 暂时还没看到啥不合适的 不过都是家里介绍然后闪的 算是速成的相亲
作者: mm518    时间: 2009-11-19 08:46     标题: 回复 50楼 的帖子

我也是相亲认识的啊,哎呀,肚子疼
作者: mm518    时间: 2009-11-22 09:42

爱人说要买本本,晕了。四千多的
作者: 极品恶魔    时间: 2009-12-10 15:16     标题: 回复 52楼 的帖子

闪婚啊,楼主厉害,肯定是小问题不段的啦,但是我看到新闻也有说闪婚合得很来,很恩爱的,没什么
大吵小吵,其实每人退一步就好了。是不是,但是有时候就放不下面子,特别是我们男人,买个4千多
的本本,算是很底的要求咯,而且是最便宜的那种本本了,人家要求也不高嘛,呵呵!这时代,我的那
个更厉害,液晶彩电,全套的家私(衣柜 床 床垫 梳妆台 )最好还有个本本,你算算看,哎!!
作者: ljmich    时间: 2009-12-10 15:21

闪婚的基础不行,俩人认识的时间不长,物质基础也不行,哥们你还是好好考虑下其他途径吧
作者: eezz    时间: 2009-12-10 16:04

闪婚的话,如果双方物质比较富足的话,矛盾相对会少很多。
贫贱夫妻百事哀
摩擦、矛盾都是日常琐事来的。
作者: 江南大刀    时间: 2009-12-10 16:13

闪婚这玩意,对于广大国人来说都是新鲜事物,但是只限于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
作者: pzqpzqz    时间: 2009-12-10 23:01

请问lz  你们闪婚征得双方家长的同意了吗

如果ok  那就是一起生活必须经历的事情  请不要泄气  

如果no   那也是自己酿成的后果也要自己努力  该放手时就放手
作者: covonzc    时间: 2009-12-11 21:50

我在想:闪婚是不是都迫于家人的压力呀?
要是两人没情感基础怎么能结婚呢?
貌似我现在恐婚.
作者: halfcoffee    时间: 2009-12-11 23:11

认识的时候天天都在一起吗?从认识到结婚这段时间有多少个小时在一起?
作者: 赵晓宁    时间: 2009-12-11 23:24

闪婚需要很大的勇气和运气,祝福楼主,希望你们白头谐老。
作者: 流水之月    时间: 2009-12-12 05:35

我相信真正的爱情没有早、晚、快、慢之分,正如对于早恋,虽然很早,但也是最真最纯美的感情,谁说不能一见钟情?谁说闪婚就不能幸福呢?体谅、包容永远是婚姻的主题,祝楼主大哥天天幸福,白头到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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