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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已处理] 【请释疑】关于疑似灌水的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云雨之欢    时间: 2008-10-22 13:20     标题: 【请释疑】关于疑似灌水的问题。。。

这是第一个(14楼,被处以轻微灌水)http://64.32.16.2/bbs/viewthread.php?tid=1454540&page=2#pid22083346
这是第二个(19楼,被处以符号灌水)http://64.32.16.6/forum/thread-1470048-2-2.html

这两个我自认为没丝毫违规,特别是第二个,用短消息形式也和版主沟通了,但解释还是让我感到不能完全认同。。。

首先我觉得我这两个回帖在内容上是与主贴是相契合的,在字数上也不属于超短之列的,所以我就不明白在这两项不违规的情况下被处以轻微灌水,符号灌水究竟是为何?

其次这两贴末尾初我都以‘。。。’结尾,这是我历来的习惯,从我泡论坛以来在任何论坛都是以这样的形式发帖回帖的且都没因为这受到处罚,但刚才版主说与超版讨论了一下的,说我这样算违规,不知属实否?但不管是否属实我认为只要回复内容能够与主贴相关联且字数不属超短即便多加一点符号又有何妨?

当然,你们真认为处理正确我也能够理解(但不赞同),毕竟你们有你们的版规,也不能为我破例,正因为此我在前缀才没用‘投诉’而改为‘请释疑’,呵呵。。。

[ 本帖最后由 云雨之欢 于 2008-10-22 13:46 编辑 ]
作者: 醉卧花丛    时间: 2008-10-22 13:32

呵呵  3个符号不算是灌水 连续超过3个就不行了  

你的第一个帖子 扣分 不正确 我撤消了

第二个帖子的  就是灌水了  这个扣分没有问题

扣分的也好 不扣分的也好  记住一点 扣分不是目的 你去修改了 pm扣分的版主 就会撤销扣分的

多说一句  你在其它论坛的习惯口不扣分不重要 但是在本论坛 连续3个符号以上就是灌水 还是希望你按照本论坛的规则回复 谢谢!
作者: 云雨之欢    时间: 2008-10-22 13:40

谢谢,看到你撤销了第一个,顺便问一下因为毕竟我习惯‘。。。’结尾好多年所以有时回帖难免会带上,请问如果结尾只有‘。。。’后面没带其他诸如表情符号之类的算不算违规?
作者: 醉卧花丛    时间: 2008-10-22 13:42     标题: 回复 3楼 的帖子

不算 但是还是希望你能改正  如果你所有的回复都是 3个符号的回复 还是会被警告的
作者: 云雨之欢    时间: 2008-10-22 13:45

好的,明白了,尽量适应吧,谢谢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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